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明确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以上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审批事项及办理流程,经研究,我局制定了《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事项及办理流程(试行)》(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1年3月25日

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事项及办理流程(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以上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管理, 规范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审批事项

凡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目前为400万元,如有调整则执行新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拟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均需按规定报区政府批准。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是指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包括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以及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二、办理流程

1.采购单位决策。采购单位选定非公开招标方式应符合法定适用情形,严格执行有关内控制度,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对拟申请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理由及必要性认真予以研究决策。

2.主管部门复核。采购单位需提交《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表》,列明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采用单一来源的,需提供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情况说明、专家论证及网上公示等材料。采购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有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3.区财政局初审。区财政局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及经主管部门复核同意的《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表》,对申请事项进行初步审核。

4.区政府审批。区政府对申请事项作出审批。

附件: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表

附件:

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预算总额

采购类型

□集中□分散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采用采购方式

申请理由

(可另附纸。采用单一来源的,需提供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情况说明、专家论证及网上公示等材料)

采购单位申报

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意见

(单位公章)

科室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区政府审批

(区政府公章)

年   月    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