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我区食品安全,构建食品安全无忧消费环境,根据《杭州市余杭区2021年度食品抽样检测计划》要求,全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4月,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抽检101批次,合格99批次,合格率98.02%;定性抽检4063批次,合格4063批次,合格率100%。

一、定量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抽检水果、林产品、畜禽产品3类食品共29批次,合格29批次。食品流通环节抽检糕点1类食品共4批次,合格4批次。餐饮服务环节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速冻食品等4类食品共62批次,合格6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名忠餐饮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源路368号1幢2楼201室)的1批次餐饮具(口汤碗)大肠菌群不合格。集中消毒餐饮具环节抽检集中消毒餐饮具6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余杭区百丈镇姚火根餐具消毒服务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木桥头12-8号)的1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

对于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及时处置。

二、定性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单位的监督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自检1204批次,合格1204批次,合格率100%。各属地镇街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和农产品种植基地的定性抽检,共抽检2859批次,合格2859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畜牧尿样311批次,蔬菜2548批次。

三、不合格项目说明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以上食品安全状况分析,仅供市民参考。


“五一”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平安的节日,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提醒消费者在采购食品和外出就餐时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时刻关注饮食健康。

选购食品多留心

选购食品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正规商场、超市、市场和网购平台,购买时要查看标签标识,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在购买食品时应索要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

外出就餐多注意

应选择环境卫生良好、消毒设施齐全,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分A、B、C三个等级,A级最高)、管理较好的餐饮单位消费。尽量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就餐时倡导分餐制,自觉使用公筷、公匙、公勺。尽量控制就餐人数,避免参加大型集体聚餐活动。

网络订餐需谨慎

要注意选择正规订餐平台上有证照的供餐单位和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订餐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食材质量是否新鲜,应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尽量选择“无接触”式配送。

良好饮食六不要

不要购买和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蘑菇,坚决抵制野生动物交易;不要吃来源不明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或食用无证路边小摊贩的食品;不要吃感官异常或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不要吃发芽和皮肉变为青紫色的土豆;不要吃未烧熟煮透的四季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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