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2018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的通知》(杭环函〔2018〕296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2019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的通知》(杭环函〔2019〕203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杭环发〔2016〕12号)及杭州市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财政局对杭州泰利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单位的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改造)项目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拟对杭州泰利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的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改造)项目进行市级资金补助,共计116.4893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27日-4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等形式反映至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自然生态保护科(电话89360869,传真86222056)、区财政局行财科(电话86225726,传真86223902),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杭州泰利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VOCs自动监控设施复核审计金额及拟补助市级资金明细表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0年4月26日

附件

杭州泰利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VOCs自动监控设施复核审计金额及拟补助市级资金明细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审计金额

(万元)

补助资金文件

市区合计补助资金(万元)

已拨付区级补助资金(万元)

本次拟拨付市级补助资金(万元)

备注

1

杭州吴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35.40

杭环发〔2016〕12号

21.24

14.16

7.08


2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7.11

杭环发〔2016〕12号

16.26 

10.84

5.42 


3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86

杭环发〔2016〕12号

31.11 

20.74

10.37


4

杭州新天地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19.75

杭环发〔2016〕12号

11.85

7.90

3.95


5

杭州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89

杭环发〔2016〕12号

14.34

9.56

4.78


6

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

368.96

杭环发〔2016〕12号

221.37

147.58

73.79

该项目市级补助资金73.79万元,已由瓶窑镇政府先行垫付至企业,本次拟将市级补助资金73.79万元划拨至瓶窑镇政府

7

杭州弘通线缆有限公司

20.62

杭环发〔2016〕12号

12.3717

8.2524

4.1193 


8

杭州泰利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34.92

杭环发〔2016〕12号

20.95

13.97

6.98


合计




349.4917

233.0024

116.4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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