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临平新城基础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或国资委)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现修改为: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或国资委)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或市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企业。
2、市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企业须提供市财政部门的备案公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查询的资产评估机构信息表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不变,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次答疑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杭州余杭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