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命名“春蚕高新云府”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公司在塘栖镇开发的东至兴国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土山坝路,西至规划道路,用地面积2517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3718.22平方米的居住区命名为“春蚕高新云府”。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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