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2021年4月2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径山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89163927;通讯地址:杭州市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N10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径山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 |
申请单位 | 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9°56′44.34″, 纬度30°16′42.17″ |
排入水体名称 | 余杭塘河 |
设计排污能力 (吨/日) | 4.5万 |
批复文号 | 余入河排污〔2021〕第1号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2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