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2020版)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美致广场店等两家单位自动终止医保服务协议。(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的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的名单

序号

医保编码

医药机构名称

地 址

1

7773004

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美致广场店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美丽致大厦2幢123室

2

7704004

杭州瑞龙大药房有限公司余杭二店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南山农居点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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