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聚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命名“瑞聚商务中心”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公司在临平街道开发的西至荷禹路,北至规划道路,南至昌达路,东至规划道路,用地面积2495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5650.97平方米的建筑物命名为“瑞聚商务中心”。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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