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仁和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建办的精心指导下,紧扣“法治余杭”建设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完善依法治理体系,创新依法治理形式,提高依法治理效果,法治环境服务街道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建设的效果明显。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学习、主动作为,班子依法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推进本街道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3月初党工委会议专题分析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党工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专题听取2019年街道法治建设总结、梳理2020年法治建设思路。制定《关于调整法治建设(依法治街、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仁街委〔2020〕50号),及时健全街道领导法治建设的队伍,完善党统筹法治建设的协调机制。在2020年3月、9月和11月召开的党工委会议上,班子成员三次听取法治工作相关汇报,研究落实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积极提升以班子成员为核心的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素养,全年三次利用中心组学习时机,组织街道领导干部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两次利用周三夜学时机,组织街道和村社干部学习《民法典》。建立法规政策专题学习制度,督促全体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分散自学、网上学习等方式,聚焦征地拆迁、信访办理等事项,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学习,提升依法履职观念。

班子成员依法行政意识空前加强,围绕深化“三个全域”建设和攻坚“新五场硬仗”,在统筹推进提升经济质效、协调发展加强城市治理、共建共享强化民生保障及公共服务等重大决策方向上,坚持先过“法律关”,不做与法治相违的工作决策。

(二)完善制度、认真谋划,法治建设方向深入明确

出台《关于印发<仁和街道2020年法治建设(普法教育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仁街委〔2020〕51号),针对前期法治工作薄弱点和街道工作新形势,从工作整体出发,梳理谋划新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将法治建设的脉络伸入各个科办各项业务,将法治工作的标准列为各项工作的前提要求。征迁、信访、城建、妇联、财统、劳动监察等业务科办对照《工作要点》分别制定了本科办依法行政工作思路。9月,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听取科办法治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再次对年度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形势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

先后完善行政案件街道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办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等制度,从制度层面解决责任分工和程序规范问题,用制度的力量破除行政过程中的思维误区。全年街道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参与行政案件调解,重大决策、重大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查等依法行政具体指标均有明显进步,街道主要负责人三次出庭应诉,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查基本做到应审尽审。

全年三次组织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议事会议成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开展法治民生实事项目监督、检查。对收集的30余条法治工作意见建议,由街道领导牵头,职能科办对照采纳落实。

(三)突出重点,形成合力,法治建设氛围不断强化

突出队伍建设重点,多方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街道综治中心法律顾问团,落实每周三天综治中心律师坐班制度,为街道综治工作提供24小时法律服务;完善街道本级法律顾问服务街道工作的各项机制,提高街道法律顾问利用率;平安办、财统办、五水共治办、妇联等业务科办主动作为,安排科办工作人员不定时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进企业、入村户、上广场、站路口,面对面向群众宣传业务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推进“农村法治骨干队伍”培养工程,各村社干部踊跃争当“法治带头人”,村民争做“法律明白人”、“遵纪守法示范户”,村民法治意识空前提高。

突出重点人群普法,多角度多形式落实法治宣传。除街道班子成员和村社干部外,借助“智汇仁和”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户外电子宣传屏等新媒体及横幅、宣传车、广场文化活动、折页等旧形式,以《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法治杭州满意度为重点,增强外来人口、青少年、妇女等特殊人群的普法力度;开展“宪法进万家”和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送法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截止11月底,共张贴、悬挂宣传标语300余张,发放《民法典》宣传册1000余本、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发送短信26万条。积极抓好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安排律师进校宣传2次,向中小学生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突出法治阵地建设,牢固村社法治建设基础。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为推力,推进村社法治阵地建设,普宁村、永泰村等村社共建立室内法治宣传阵地32个、室外法治宣传阵地16个。通过建立工作清单、倒排时间表、落实责任人,从法治氛围营造、法治阵地建设、工作资料收集等5个方面积极指导云会村开展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16个村社申报创建区级民主法治村。引导村社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向村社提供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

(四)干在实处,落在细处,依法行政末端见效

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动态调整相关制度,及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工作要求和人员变动及时更新机构设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发布及时、链接有效。落实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解答回应及时,政民互动通畅、运维管理规范。全年在国家、省、市、区及街道宣传平台共计发布街道相关行政信息5200余条。按照上级部署,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梳理领办120余项街道权力,清理证明事项,落实“无证明城市”建设。按要求配置执法记录仪,坚持执法规范化要求。

积极推行法律进企服务,构筑牢固的企业法律风险“防火墙”。街道对照区司法局法律服务进企入户要求,立足辖区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精准施策,通过定目标、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开展座谈,宣讲政策法规,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律师走访企业,就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各类成本、服务收费政策开展座谈,回答民营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政策或法律热点问题;组织律师帮助企业就公司章程和重要制度合法合规情况开展法律体检,查找问题,堵塞漏洞;组织律师帮助企业梳理仲裁、诉讼等法律纠纷,查找企业劳动用工及企业家人身权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提出预防风险的意见建议,维护企业权益。2020年累计走访企业560余家,查找企业财产权保护风险点72个,查找企业家个人权益保护风险点21个,查找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风险点3个,查找合同管理、劳动用工、融资担保等风险点16个,为受检企业解决法律问题37个。

积极融入法治引导,构建“民主仁和”新格局。在“民主仁和”、“平安仁和”、“和谐仁和”、“数字仁和”的建设过程中,不忘融入法治因素,积极做到“时时讲法、处处遵法”。依法依规推行民主协商进网格、进村民小组、进楼道,由“广泛协商”向“定制协商”转变。通过召开居民议事会、乡贤联席会、户长说事会等,有效引导党员群众参与到民主协商工作中,营造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在法治的护航下严格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依靠法治力量确保村社换届选举合法合规,圆满完成20个村社干部换届选举工作。

(五)抓住源头、整合资源,多方合力解决法治建设难题

多年积累的征迁、信访类行政案件的处理,是街道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一个大难题。街道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各项资源,在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落实调解优先原则,诉源治理成绩突出。2020年街道共受理矛盾纠纷413起,调解成功410起,调解成功率为99.3%,其中村(社区)排查矛盾纠纷12起,街道排查矛盾纠纷401起。努力探索诉调衔接机制,矛盾就地化解不上法院。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矛盾冲突不明显的纠纷,引导当事人至“微法庭”平台进行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就地解决,推动建设“无诉村社”。

加强人民调解与信访、公安派出所工作的衔接互动。依托街道综治工作平台,将访调、警调对接工作室建到信访、派出所接待窗口,落实专职调解员坐班,实现人民调解和信访、治安矛盾纠纷处理无缝衔接。通过联席会、协调会等形式加强信访、治安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及时沟通、反馈信访、治安矛盾纠纷化解动态;通过电话回访了解履行情况,确保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提升群众满意率。

寻求调解合力,扩宽调解领域。先后制发《关于成立仁和街道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仁街发〔2020〕87号)、《关于成立仁和街道律师调解中心的通知》,组建了行政争议调解委员和律师调解中心,组织街道、村社干部和律师队伍参与到行政及人民调解中,借助专业优势解决重难点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落实矛盾纠纷调解服务采购,借助社会力量解决行政争议难题;全年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参与行政争议调解5次,律师参与行政争议和民事调解30余次。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基础设施保障仍需加强。近年来,街道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在不断提升,但因环境局限、工作人员认知不足等因素,相较于上级和辖区群众对法治建设的高标准要求,街道在法治建设的考核评价机制、公职人员法治素养提升机制、依法行政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以及法治建设人才的发掘培养、法治宣传基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

二是部分公职人员的法治建设意识和能力有所欠缺。少数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法律素养还不是很完备,有凭老经验一干到底的思想,在一些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上存在模糊认识,注意力长期集中于纷繁复杂的街道重点工作,在如何处理出现的与群众间的涉法问题上,有的缺乏重视,有的理解不足,有的缺少经验。少数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欠缺,在执行公务中没有边界意识,有时不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依法具体应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甚至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三是法治建设的复杂和难点问题急待解决。随着开发建设力度的加大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涌入,近几年街道“三源”问题激增,治理工作任道远。一些可以消除的行政案件苗头,因为没有及时认识正确分析,更没有深入沟通调解,最终被群众拉上法庭成为被告。一些遗留的历史问题更是成为街道难以调解的矛盾集中地、行政案件的高发区。同时,法律服务和行政调解队伍的作用发挥有偏差,过分强调发案后的使用,忽视发案前的参与。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抓基础、转观念,在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规范行政行为下功夫

着眼于解决街道工作人员在坚守法规底线、积极负责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周三夜学等时机,突出街道领导、中层干部和村社干部三个重点,加强包括征迁、拆违、信息公开、信访等方面法规政策的学用研讨,牢固依法行政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加强法治阵地建设。着眼于用法治的环境引导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围绕法治阵地“做大、做强、发挥实效”的目标,集中人力物力资源,在“形”与“神”上下大力,在全街道集中建设一批“村民法制学校”、“法制电影厅”、“法治公园”、“法治走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完善流动法治阵地,建设网上法治阵地。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新媒体技术,在“智汇仁和”、“e家人”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三是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继续牢固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仁和发展、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贯穿到仁和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严机制、抓重点,在运用综合手段、加强案件发生源头治理上下功夫

着眼于解决“三源治理”不足,对复议诉讼中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不够重视、对复议诉讼发起人前期沟通解释工作不足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源头治理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在了解到行政案件预发苗头时,分管领导、经办科办、司法所、法律顾问第一时间组成沟通小组,以化解矛盾为目的,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一方面听取当事人意见,给予表达诉求的渠道和空间,一方面以法律为工具,给出合法合规的解释,争取对方理解。确实不能解决的,及时预判法律后果,制定应对策略。二是健全制度,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流程。建立首问首办制,实行“谁承办、谁应诉、谁负责”,形成主要领导重视,各业务科办全力落实,法制部门协办督促的完整应诉流程。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对重大、疑难复议应诉案件,实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定期召开业务科办、法制部门、法律顾问案件分析会,提高行政应诉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案件街道主要领导带头、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决做到每起行政应诉案件均有街道领导出庭。抓好街道负责人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协调处理、行政调解等具体工作。三是强化重点问题攻坚,梳理细化各类遗留问题,坚持“分类施策、依法处置”原则,回应群众的合法诉求,积极化解拆迁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复议机关和法院的沟通联络。对某些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问题,以及某些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情况,积极配合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为化解行政争议所做的调解工作,努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三)借外力、强队伍,在推进法务前置、有效发挥法律和调解资源作用上下功夫

着眼于解决法律顾问、其他法律服务力量及行政调解力量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建立法律服务淘汰机制,尝试吸收专业力量强的法律服务力量参与行政案件处理,并更加严格地将案件办理质量与法律服务经费支出挂钩。二是安排律师对规范性文件和对外合同、协议逐份审核把关,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容,排除可能的风险隐患。三是加强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微法庭”作用,拓宽人民法院参与诉源治理的渠道,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推动建设“无诉村社”。发挥“三治融合”作用,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各项资源,在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落实调解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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