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者名称

法人代表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赵伟(杭州崇贤印染厂内混凝土搅拌点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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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环余罚[2020]2-31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1、罚款人民币捌仟陆百元整

2021.3.16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浙江锦康实业有限公司

倪水林

杭环余罚[2021]2000010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2021.3.19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安徽瓴嘉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晓红

杭环余罚[2020]4-44

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陆佰元整。

2021.3.19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金晨建材有限公司

刘宜军

杭环余罚[2020]4-45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肆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

2021.3.19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楼侃(余杭区仓前街道连具塘村钟村石料加工点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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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环余罚[2021]2000007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伍佰元整。

2021.3.19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刘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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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环余罚[2021]2000009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容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

 

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叁万玖仟捌佰元整。

2021.3.19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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