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不断强化全区农业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制定出台《余杭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了2020年度区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5个方面18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将《要点》中任务明确到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推进、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2.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及时上报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和实际工作需要,完成清理、修改、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10件。

       3.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外聘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为局常年法律顾问,2020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区农业农村局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核,不断彰显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参与者、服务者、护航者的积极、促进作用。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1.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全程网办。通过优化办事流程,“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开通“网上办”和“掌上办”。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举措,充分利用数据共享平台,对可调用的77个电子证照不再重复收取纸质材料,同时继续执行“留置后补,容缺受理”便民服务举措。通过转变政府部门办事理念,以工作人员“领跑”的方式,主动上门勘验和收取申请材料,并通过快递形式送达相关审批文书,真正实现办事“跑零次”。

       2.办事事项下延,引导群众“就近办”。强化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构建“15分钟办事圈”。通过事项梳理,将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检疫和农田拖拉机、收割机年检2项行政审批事项下延到镇街办理,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核发、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备案等3项办件量较大的事项,按片区或按镇街设立申报点。其中,犬类免疫证核发事项实现了家门口“就近办”,每年春秋两季,由各镇街免疫点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在各村社设点实施犬类狂犬病免疫,办理《犬类免疫证》。

       3.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治理能力。加快数字“三农”建设,加强政务服务网信息维护工作,完成省政务服务网104项涉农办事指南的运维和管理。启动实施政务服务2.0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实现农业农村系统“最多跑一次”向纵深推进。

       (三)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1.深化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杭州市余杭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杭州市余杭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以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等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按照“区域+特色”的模式,下设直属中队、稽查中队、执法监督中队、临平中队、塘栖中队、余杭中队、瓶窑中队、良渚中队、农副物流中队。

       2.整合农业执法相关力量。对全局执法力量进行人员整合,设置农业综合执法大楼,实行执法力量统一办公,统一由一名分管领导管理,统筹整合力量参与大型执法活动,实现领导、人员、办公场地三统一。制定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责分工、内部管理、内部工作相关制度以及内部目标工作考核等制度办法。健全完善各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依法行政能力,保障农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实施。

       3.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以全国、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为为载体,以农业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示范单位为努力标准,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执法技能,执法队与杭州市农业综合执法队联合组织开展“军训大练兵”活动,促进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能力提升。

       (四)落实执法责任制,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保驾行政执法行为。在涉农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行政处罚案卷统一归档,农业行政执法常用文书统一样式,执法各文书案件统一编号。制定下发《进一步完善余杭区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的通知,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准确、有效地实施农业行政处罚。

       2.加强农业执法,保驾农业生产经营。以确保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安全、净化市场环境和动植物防疫检疫为目标,加大农业行政执法查处力度。2020年,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245天次,出动人员373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490家次,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07余起。 

       3.开展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保驾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原有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升级建成余杭区“农安码”数字管理系统,以“农安码”为载体,融入主体动态监管、投入品风险、病虫害监测预警、合格证追溯和“农安码”场景应用等内容。开展农业主体赋码工作,建立主体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三农”人法律素质

       1.落实“三农”领域普法。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层次、多途径开展农业法制宣传,形成农业“大普法”工作格局,结合农业科技下乡、“七五”普法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参与开展农业法律进企入村系列活动。开展走进农产品安全管理、体验美丽乡村、科普宣传直通车等宣贯活动10余场,编印生产技术规程宣传册和农事档案记录本,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组建“三农青年讲师团”,在涉农镇街、村社、农业经营主体开设“三农”课程,宣传讲解“三农”政策、法规、技术,解决“三农”政策、技术到基层的“最后一米”问题。

       2.落实“三农”领域学法用法。加强局系统学习教育,提高岗位适应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制定《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2020年区农业农村局干部学习培训方案》等文件,利用“周三夜学”、“三农”干部精品大讲堂等载体,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农”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贯彻全年。全年共举办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三资管理等各类培训40场次,培训三农管理人员2800余人次。突出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以提高综合素质、岗位技能、严格执法程序为重点,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政策法律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办案实践应用能力,局本级和执法单位组织开展各类执法培训12次,培训执法人员386人次。

       3.提升“三农”干部法律素质。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完成农业行政执法证审验、换证、注销和新增人员领证考试工作。积极推进掌上执法工作,全局54名执法人员开通激活掌上执法APP,全年实现掌上执法人均30户次,检查率100%。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由于行政执法队伍年龄机构相对偏大,主要表现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工作还不够精通,运用电子信息化技术还不够熟练。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法制工作将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完善制度体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格公正执法,强化法制监督,努力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促进法治农业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农业法治制度建设。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制订实施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工作计划,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依托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和机关内部事项网上办扩面实施工作,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监管务效能。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机关合同审查管理,建立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制度,强化源头预防,减少行政、民事争议的发生。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激励和保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细化责任措施,确保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涉法事务处理中发挥应有作用。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对全局行政机关、执法部门、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分类实施培训,落实全局工作人员全员学法考试工作和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培训。       

       (二)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严格执行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围绕保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为执法监管工作重点,以强执法、重监管、保安全的工作思路,积极准备申报全国、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队伍建设、保障措施、规范化建设和农业执法成效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通过规范化示点创建工作,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发挥执法人员专业优势,严明执法程序和流程,提升办案质量,更好地履行农业综合执法的职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组织执法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再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发挥“传帮带”的优势作用,汲取办案经验,提升办案质量。贯彻执行上级“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掌上执法”在农业行政执法监管领域的全面应用。完善执法装备,保证有案速查,规范办案。

       (三)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上级下放事项的承接;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抓好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大“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风险防范。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完善“网上办”、“掌上办”流程,实现“零次跑”。通过“网办”、“掌办”真正实现办事“零次跑”,最大限度地便民惠民,增强办事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度。

       (四)加强农业法治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制定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普法对象、宣传内容、活动形式和时间要求,深入抓好宪法、民法典和涉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将普法教育融入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各方面。以“七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三农”科技下乡、农民丰收节等为载体,继续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任务,举办系列普法宣传,推进社会化大普法。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