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财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和省厅市局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践行“严谨、坚守、创新、奉献”的财政精神,锚定“干好一三五,争当排头兵”,围绕“稳”字当头、“进”字为重、“好”字为本、“俭”字为要,加强财政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发挥法治财政对财政改革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现将我局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各类问题,有序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2、依法履行财政职能。通过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等一般性支出,调整预算支出结构,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通过隐性债务化解、规范公款存放等措施,严守财政底线,有效防范了财政运行风险。通过落实惠企政策、应急转贷周转资金政策和产业基金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过出台一系预算绩效管理文件,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体系,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3、深化财政领域改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省市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更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会计代理机构行政许可实现“跑零次”目标,并按“事前宽进、事后严管”的原则强化后续管理。全面落实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动部门间办事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和“办得快”“办得好”转变,涉及财政38个主项54个子项办事已实现100%网上可办,真正方便部门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

4、优化财政领域营商环境。根据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工作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严格做好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性审查,对已通过公平竞争性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实施定期评估、动态清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及时制定了《余杭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余财政〔2019〕14号)和《关于公布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余财政〔2019〕31号),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职责分工、决策程序等进行规范,依法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的程序机制,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2、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把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和备案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2020年对司法局下发涉及财政74个清理文件开展审查,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提出了财政清理意见(特别是8个我局牵头文件提出7个保留和1个废止意见);同时出台《余杭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制发流程、后续管理等进行了详细阐释。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15〕235)文件办法,做好法律顾问合同续聘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局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财政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的作用。

(三)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了有效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原2017年制定《重大财政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和《财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进行完善,重新制定了《余杭区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我局财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保证财政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出台了《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和《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的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等内容进行细化规定,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统一管理、协同推进。今年,分别对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国有企业资金规范化存放、基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区级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等开展了执法专项检查。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完善财政权力运行流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有效落实公开财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加强责任追究等要求,切实把财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和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了集体领导、科学决策、公开透明,民主参与、运转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2、完善财政内部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财政部门“1+9”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严格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结果运用。

3、深化财政政务公开。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主动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财政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2020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2、提高复议应诉质量。面对行政复议案件时,由法规科对案件应诉提出初步可行性方案,召集业务科室、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对方案进行论证和完善,复议应诉质量得到了大幅提升。同时,主动配合司法局开展案前调解工作。2020年发生行政复议案件2件,结果分别为驳回和维持。

3、完善行政裁决机制。针对我局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呈现逐年增长趋势,2020年政府采购投诉案件累计发生12件,通过落实层层把关审核机制,所有投诉项目均得到妥善解决,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精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及时出台了《余杭区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余杭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普法任务,健全责任清单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积极推进财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建立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推动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根据年初教育培训安排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暨党员冬训、邀请资深律师开展民法典的专题培训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视频培训等,积极落实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增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工作能力。

3、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心走实,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

4、积极开展“三服务”宣传活动。健全财政专业化服务机制,与“走亲连心三服务”、“助万企,帮万户”等活动相结合,由班子成员带队走访,推动党员干部深入企业、群众、基层财政政策宣传和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确保财政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七)主要亮点工作

1、完善公平有效的行政裁决机制。针对我局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呈现逐年增长趋势,通过落实层层把关审核机制,所有投诉项目均得到妥善解决,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措施是:一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对采监科的每起行政裁决,做到“二个必审”,一方面引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律师团队,我局与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签订“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委托协议”,做好政府采购监督风险把控工作;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由法规科对拟出具的政府采购处理决定书(行政裁决)开展全面合理性、合法性审查,为单位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生把好关;二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对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归纳总结措施,采取分类应对的方式,对个性问题个别整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三是开展案件评查。经常性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素质能力,做到行政裁决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得当,案卷资料齐全规范,确保行政裁决案件质量。

2、完善落实内控制度体系。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治理能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按照分事行权、分岗授权、分级授权,实现业务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总目标。一是法规科牵头组织完成了16个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二是根据余杭区财政局年初内部控制和审计工作计划安排,专项下发了《关于开展业务流程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的通知》,对1+9内控制度及20个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内部检查,进一步落实内控制度,防范执法风险。

3、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检查。为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切实规范我区政府采购领域交易行为,促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廉政建设,区财政局启动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单一来源(直接发包)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将重点对单位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律法规具体适用、审批备案程序实施、采购发包项目交易过程、业主单位内控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开展针对性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公开不及时等问题,督促整改、举一反三,促进各单位自查自纠,切实规范我区政府采购领域交易行为。

4、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区财政局自6月全面展开了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单位的票据电子化上线工作以来,短短一个多月,完成上线调研、计划组织、全面实施工作,协调财政、技术单位、执收单位三方,利用线上线下实时解决处理问题,圆满完成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全部上线电子票据工作。目前,我区通过平台执收的收入项目有112项,每年收缴的非税收入资金(除土地出让金外)达13亿元。每位缴款人完成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业务后将实时收到财政电子票据,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缴款人少奔波”的改革目标,推进了财政票据数字化转型工作。

5、加速惠企政策兑现。自杭州市全面推进“亲清在线”平台建设以来,余杭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谋得早、沉得深、做得精,充分发挥城市大脑余杭平台数据资源优势,取得了上线数量最多、覆盖范围最广、兑付资金最多、上线时间最早等成绩,各项工作进度和质量走在全市各区县市前列。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发挥统筹合力;二是强化数据协同,推动流程再造;三是强化政企协同,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强化模块协同,完善系统功能。央视《朝闻天下》《新闻30分》等多个栏目、多个时段联动播出了余杭《落实“六稳六保”一线见闻“亲清在线”让惠企政策“1分钟”落地》。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普法宣传不够全面、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多是和服务企业活动相结合,发放宣传资料,解答企业疑问,缺少法治专项培训。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财政行政处罚规范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财政行政处罚行为,已梳理完成《余杭区财政局行政处罚操作指南》初稿,下一步将深入审核后出台,该指南内容涉及违法行为查处程序、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处罚业务文书表单、案件归档、法律法规汇编等方面。

2、做好财政内控内审工作。为了加快推进我局自身内部控制建设,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在“1+8”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内控操作规程修订的基础上,适时对重点环节开展内控考核与检查。

3、规范财政执法落实工作。根据新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度暂行办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制度,一方面将继续加大对各科室法制联络员培训力度,使其尽快成为法制工作的指导者、宣传者,另一方面结合组织开展案例评查工作,抓好制度落实工作同,进一步规范我们局执法行为,提升财政执法能力。

4、做好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深化运用工作。根据区改革办工作要求,对涉及我们局48个办事子项开展内部检查,确保件件能线上办,真正做到方便部门办事,实现跑零次工作要求。

5、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 2021年将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发、行政合同签订、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处罚处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信访件答复等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有效控制行政复议诉讼发案率和败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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