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岭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道路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或中标(或拟中标或其他原因)加锁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现修改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道路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招标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