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公车租赁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一般会议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印刷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十二类项目定点采购管理工作,规范定点采购行为,现将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4号)(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定点服务供应商名单及相关资料详见浙江“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
附件: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