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运河街道拆违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中“四、投标资格条件”中“2.投标人及拟派的建造师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余杭区从事拆违工程(5万平方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个,并提供证明材料”更改为“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余杭区从事拆违工程的类似业绩一个,并提供证明材料”
2、前附表第9条投标人资质“2.投标人及拟派的建造师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余杭区从事拆违工程(5万平方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个,并提供证明材料”更改为“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余杭区从事拆违工程的类似业绩一个,并提供证明材料”
3、“五、投标文件格式”第6条“投标人及拟派的建造师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余杭区从事拆违工程(5万平方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个,并提供证明材料”更改为“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余杭区从事拆违工程的类似业绩一个,并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请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后,在线递交回执。
联系人: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0571-89265553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招标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