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5期),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C20330000319930248的韭菜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良渚蔬菜批发市场(王忠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05日向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良渚蔬菜批发市场(王忠林)送达了编号为 C20207842001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30公斤,销售30公斤,无库存。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韭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做以下处罚:一、没收非法所得26.7元;二、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