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弘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1330110MA2H3QAD38)等97家企业(详见附件1)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以公告的方式送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

 

附件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doc

附件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