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办科室、单位:
街道第一届居民议事会第四次会议期间,议事会成员围绕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对政府工作提出了18件建议。为做好议事会成员建议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承办科室要将议事会议成员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街道中心工作和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起来,做到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检查落实。各承办科室分管领导要亲自推动建议办理,明确专员负责落实,为顺利完成办理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规范程序,确保质量
1.及时领办。各承办科室应当及时对议事会成员建议逐件进行研究。对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建议,进行签收并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对确实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承办科室须书面说明调整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在交办会后7个工作日内(2月10日前)向党政综合办公室反馈,经审核同意后重新确定承办科室。
2.积极沟通。各承办科室要积极与议事会成员进行沟通联系,与议事会成员面商时科室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分管领导可视情参加。对情况较为复杂、综合性较强的建议,须由主办科室牵头,协办科室配合,开展联合面商。原则上各承办科室与议事会成员面商工作应在3月8日前完成。
3.务实办理。对议事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各承办科室要认真研究处理。对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具备解决条件的建议,承办科室应当积极采纳并尽快解决,不得推诿。因客观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因客观原因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向议事会成员说明情况,取得议事会成员的谅解。
4.规范答复。各协办科室应在3月10日前将办理意见反馈给主办科室(不需单独反馈议事会议成员,也可与主办科室一并办理),各主办科室应在4月10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议事会成员,建议答复件必须采用议事会成员建议专用处理纸(见附件),答复文稿必须经科室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书面答复议事会成员,同时抄送人大街道工委。
5.办理反馈。各承办科室要进一步规范议事会成员建议办理结果反馈机制。关于议事会成员建议办理情况,街道人大将统一发放处理情况反馈表征询意见,各承办科室不得自行征求意见。
三、强化督查,严格要求
街道人大将适时对承办科室的办理工作进行督查,议事会成员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建议,多年提而未决的建议进行跟踪督查。对列入今年街道重点督办的议事会成员建议,将在办理期限截止后由街道领导对办理过程及结果进行评价,评价意见作为各承办科室年度评先评优依据。
各承办科室要对办理工作主动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办理工作成效。议事会成员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承办科室必须重新办理,办理期限为重新交办后的一个月之内,经再次办理仍为不满意的,要及时向人大街道工委报告。对以往办理的建议要加强“回头看”,对办理时作出的答复务必落实到位。
附件:1.仓前街道第一届居民议事会第四次会议成员建议办理责任分工表
2.居民议事会议成员建议专用处理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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