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省市工信资金分配管理程序的操作细则>的通知》(余经信〔2017〕60号)以及《关于印发<余杭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信〔2019〕8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镇街道(平台)初审、及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共同审核,拟对“杭州兆华电子有限公司”、“杭州优稳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等37个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进行财政奖励(详见附表),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12月9日—12月13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区经信局,88729883;区财政局,89392154
附件:2021年度余杭区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资金资助情况汇总表.docx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