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治理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的通知》及《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研究决定开展我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问题、目标、效果为导向,全面排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效的举措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乱象,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整治投标乱象和标后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标投标市场,推进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整治内容
重点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以下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
(一)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的行为。
(二)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
四、实施步骤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2021年12月30日前)。认真总结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去年开展的余杭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牢牢把握“打击为先、防控为基、监管为重、立制为本、明责为要”原则,紧紧围绕“打、防、管、建”四项任务,动员我区行政区域内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定向排查等方式征集问题线索,建立线索台账。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2022年4月底前)。坚持线索摸排力度不减,对本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集中排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加大线索的核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开展重点核查,确保查处到位。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按照《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2022年6月底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业乱象,彻底铲除背后的利益集团,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责任。相关责任科室要将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乱象整治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加强研究推动,明确人员分工,加强管理,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信息畅通,确保任务落实。要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要实行会商制度,对一些涉及关系复杂,容易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必要时抽调专门力量,进行联查联办。
(三)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从严查处。推动专项整治宣传进交易场所、进工地、进园区等,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知晓率,营造大力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浓厚氛围。依法从严查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的,要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建筑市场失信行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