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相关科室、各环保监察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是杭州“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评估指标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需要高度重视。要通过进一步加强我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按照“应纳尽纳”要求,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全收运,2021年底前完成全区所有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全收运工作目标。同时,各单位加强配合,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全区一类维修企业使用水性漆源头替代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二、有序推进,完成治理任务

组织开展三个“一次”行动:一次摸底调查、一次宣传告知、一次专项整治;实现三个“全覆盖”:告知全覆盖、培训全覆盖、监管全覆盖,完成全区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全收运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一)告知全覆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7月15日前,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一次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摸底调查活动,全面掌握企业数量、分布以及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全面掌握全区从事钣喷作业的维修企业数据,将调查结果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要整理已备案登记的业户清单,并及时根据系统数据的更新情况及时调整,确保业户数据的有效性、完整性;拟定、印制《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告知书》。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要根据业户清单开展具体摸底调查工作,填写维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摸底调查情况表,并将《告知书》下发企业,进一步明确产废企业责任与义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危险废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二)培训全覆盖,提升企业管理能力

8月底前,分期组织开展全区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培训,指导和督促维修企业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宣贯落实喷漆作业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举措;生态环境分局辐射固废管理科制定《余杭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指南》,为汽修企业提供危废管理参考资料。其中维修一、二类企业培训,由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会同生态环境分局辐射固废管理科组织开展,于7月底前完成;维修三类及快修企业由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各辖区中队会同环保监察所组织开展,于8月底前完成(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控因素可顺延)。确保全区产废维修企业培训全覆盖,提升企业危废管理水平及VOCs处置能力。

(三)监管全覆盖,履行管理职责

8月1日起,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及环保监察所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全覆盖的专项整治行动,维修一二类企业以现场检查为主,维修三类和快修企业以企业全面自查和管理部门抽查为主。现场检查维修企业对危废管理制度建立、危废利用处置、危废仓库设置等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检查废气治理设施是否运行和定期维护、活性炭等物料是否定期更换、相关台账是否记录完整等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一周内完成整改,并及时跟踪后督察。其中交通运输部门后督察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通报生态环境部门跟进处罚。

三、加强联动,实施长效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理推进的工作格局。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将维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管理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维修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性质严重、涉及危险废物环境犯罪案件的,及时通报各环保监察所和公安部门,并加强维修企业备案监管,重点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机动车维修喷涂、烤漆、补漆等作业的经营单位,以及污染较重的企业,要依法开展清理取缔工作。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要将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纳入机动车维修年度考核内容,按照企业信用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对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维修企业要加大扣分力度或降低考核等级,确保实现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同时要按时统计行业管理数据,报送上级管理部门,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各环保监察所要将汽车维修行业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行业类别之一,重点加强对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及VOC废气治理方面的检查,发现危废标志标识不完整等未造成污染环境后果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指导,发现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合堆放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态环境分局辐射固废管理科、污染防治科要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和VOC治理相关政策、要求的梳理和解读,严格审核汽修企业危废管理计划,并将危废管理计划备案信息与交通运输部门共享。

四、其他

做好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量大、任务重,各部门要压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

附件: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及环保监察所工作联系人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日

 

附件1:

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及环保监察所工作联系单

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辖区管理中队

所辖街道(镇)

1

王巍威

中队长

88661658

13567110922

未来科技城所

五常街道、仓前街道

滕剑锋

联络人

88661658

13868071137

2

李金华

中队长

86161827

15988174494

良渚中队

良渚街道、仁和街道

范臻波

联络人

88770108

13868095117

3

王国建

中队长

88662984

13588322967

余杭中队

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中泰街道

张兴扬

联络人

88663219

13958191288

4

姚纲

中队长

88541038

15888892000

瓶窑中队

瓶窑街道、径山镇

郎永金

联络人

88519908

13758208899

5

朱超

中队长

88541521

13588093688

黄湖中队

黄湖镇、百丈镇、鸬鸟镇

董仲森

联络人

88513511

13757135855

6

钟伟

维修科科长

88729306

13336083389

区公管中心


环保联系人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辖区管理所

所辖街道(镇)

1

陈昕

副所长

88778236

13858166505

良渚所

良渚街道、仁和街道

2

陈斌

副所长

88554609

13758298424

瓶窑所

瓶窑镇、径山镇、黄湖镇、百丈镇、鸬鸟镇

3

徐斌

副所长

86159030

13819144623

余杭所

余杭街道、仓前街道、五常街道、闲林街道、中泰街道

4

单丹

辐射固废管理科

88728873

13185026021

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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