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政函〔2019〕26号)和《关于水利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林水水字〔2014〕171号)文件要求,现对《关于水利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林水水字〔2014〕171号)文件作出调整,具体明确如下:
1、2022年起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将不再执行,2022年1月1日之后开标的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将无法继续使用。
2、具体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3、咨询联系电话:0571-88551096(余杭区)
0571-86223334(临平区)
杭州市余杭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临平区林业水利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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