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余杭区公共自行车项目二期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部分:原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 3.1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2 ☑进入现行小额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的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类别内的企业;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工程不适用);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公路 工程专业 二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或中标(或拟中标或其他原因)加锁的,不 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5 投标人须将企业和人员基本信息录入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并自行做好维护工作;开标时,企业 和人员基本信息与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不一致的,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为准。”
修改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 3.1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2 ☑进入现行小额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类别内的企业;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工程不适用);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或公路 工程专业 二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或中标(或拟中标或其他原因)加锁的,不 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5 投标人须将企业和人员基本信息录入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并自行做好维护工作;开标时,企业 和人员基本信息与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不一致的,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杭州余杭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