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2021年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对部分区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2021年由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分别完成了对区供销联社、区文广旅体局等11家单位(含临平区临平街道)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情况表明,上述单位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较好履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全面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是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仓前街道坚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0年11月底,累计培育税收超亿元楼宇5幢,超千万税收园区18个,其中超亿元园区3个,并成功创建省级商标品牌示范镇街,街道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均保持增长态势。闲林街道2015至2019年度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逐年增长。
二是民生项目平稳推进。仁和街道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推进社会事业优质化发展。18个村“美丽乡村”、171条“四好农村路”、东风小学、东风幼儿园、5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一大批民生项目相继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獐山安置房等项目落地建设。闲林街道里项分园、白洋畈幼儿园等6所民办学校投入使用;仁爱家园工疗站投入运营,华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通过杭州市四星级照料中心验收。
三是内部制度逐步健全。区供销联社制订出台了《余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资产及重大事项监管办法》,对区供销联社依法履行社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对区供销集团及其出资的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的社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区城管局制定出台了《余杭区城市管理局经费使用审批规定(试行)》、《余杭区城市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余杭区城市管理局小额交易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等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家单位大额往来款清理不及时。1家单位工程投标保证金应退未退。1家单位下属学校结余资金145.62万元,未上缴街道财政统筹安排。
(二)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街道财政预算支出未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开独立编制;未按功能或经济分类编制到类、款、项,只编制到类级预算。1家单位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项目执行率过低。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家单位资产账实不符,被拆迁资产未及时核销,部分资产流于账外。1家单位多支付物业公司商铺管理费。1家单位部分房屋出租未进行公开招租。1家单位多处经营性用房空置。1家单位部分房产未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1家单位工程变更审批执行不到位,部分联系单先实施后变更,部分联系单变更未经审批。1家单位部分项目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工作不及时。1家单位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滞后,8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已竣工的5个项目延期最少11天,最多336天。
(五)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1 家单位采购未履行验收程序。1 家单位采购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与合同约定不一致。1家单位部分服务项目采购不规范,购买工作服套装未按规定集中采购。
(六)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1家单位部分行政执法案件长期未结案。1家单位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内控不健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如下建议: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执行刚性。加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强化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意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严格依法行政。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分期分批地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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