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组织完成了对杭州市余杭区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涉及我区重大公共投资项目40个。其中,在建项目30个,项目总投资671.98亿元;已完工项目10个。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图预算上报普遍滞后。
审计本次抽查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施工图预算上报滞后情况,不利于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
2.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相关费用。
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个别项目监理费、总包管理服务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审计期间已整改)。
3.部分项目合同约定内容不规范。
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项目招标公告和施工合同中明确的缺陷责任期不一致;合同中依据已废止的文件约定进度款支付进度。审计期间,相关建设单位已签订补充合同完善相关内容。
4. 项目工期超合同约定工期,未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年度形象进度要求。
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项目(或标段)未按合同工期完成项目建设,未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年度形象进度要求;建设单位未及时对工期延误原因进行分析,未确定延期责任,合同中约定中延期处罚条款未得到有效执行。
5.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
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未完成编制或未报批;未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测工作等。
三、审计建议
一是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优化项目管理模式。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总结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EPC项目优势。
二是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有效运用合同管理等手段,充分调动各参建单位履职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把控项目计划、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确保项目建设优质高效。
三是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发挥,加大监管力度。应进一步加大投资审批控制、工程实施过程监管等履职监管力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营造项目建设市场良好环境。
审计整改结果随后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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