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湖镇健康森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
二、投标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企业经营范围内具有林业生产经营(营造林)业务范围内的施工企业且在区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林业类工程师及以上。
更改为:
二、投标资格条件:
1 企业经营范围内具有林业生产经营(营造林)业务范围的施工企业,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履行合同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拒绝在诚信制裁期内的企业参加)。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工程师。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请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后,在线递交回执。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1538231325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