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的北湖沿杭长高速两侧生态修复方案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北湖沿杭长高速两侧生态修复方案设计项目(ZTZFCG-2021-01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标项内容 | 预算价 | 采购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北湖沿杭长高速两侧生态修复方案设计项目 | 40万元 |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的北湖沿杭长高速两侧生态修复方案设计项目。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须报名。开标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无须密封(均须加盖公章):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4、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1: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注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招标人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杭州市临平区顺风路535号32幢一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杭州市临平区顺风路535号32幢一楼开标室
十、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 :http://gks.mof.gov.cn/,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地点:政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顺风路535号32幢 )。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
项目联系人姓名:钟伟良,电话: 0571-88552272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政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顺风路535号32幢
项目联系人姓名:姜赛芸,电话:15267126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