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属医院:

为全面提升我区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着力解决我区区域间医疗资源配置和医疗技术水平发展不均衡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在继续做好第一批区域诊疗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开展第二批区域诊疗中心建设工作。

一、目的意义

通过打造医疗技术先进、医学人才集中、学科优势突出、医疗设备优良、辐射周边地区的区域诊疗中心,努力满足群众“看好病”的高层次医疗需求。

二、培育目标

本周期内在第一批3个二级区域诊疗中心中培育建设1个一级区域诊疗中心,其他2个二级区域诊疗中心达到一级诊疗中心水平,新建4个二级区域诊疗中心。通过三年周期建设,一级区域诊疗中心的医疗技术水平与服务能力为区内领先水平,在杭州市内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二级区域诊疗中心的医疗技术水平与服务能力达到区内领先水平,在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培育举措

局级层面对区域诊疗中心柔性引进人才、邀请专家开展诊疗、招录与引进人才、选派业务骨干进修学习、医疗设备购置与补助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与支持;医院层面要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招录及引进工作,根据学科发展需求、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并结合“三名”培育工程,制定人员进修培养计划。同时,持续做好与省内外专家(团队)的合作,积极拓展合作范围及合作渠道,借助优质资源提升中心的核心技术能力及影响力;各诊疗中心要瞄准专科领域技术前沿,开展符合基层实际的核心技术,提高核心技术的数量与质量。要选派最优秀的骨干到国内外最知名医院进修学习。同时,通过引进专家团队坐诊、手术、带教指导,逐步提升人员的业务能力及诊疗水平,为学科发展注入动力。

四、考核评估

区域诊疗中心建设周期为三年,与建设单位签订目标任务书,以年度任务考核、中期考核、周期考核验收的方式进行区域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的验收,具体建设指标以与各单位签订目标任务书为准。考核结果与建设经费拨付挂钩,原则上考核得90分以上按100%拨付、80-89分按90%拨付、70-79分按80%拨付、70分以下暂停拨付(已拨付的予以追回并摘牌),另将剩余建设经费补助给考核得90分以上的建设单位。

五、政策支持

新建区域诊疗中心在建设周期内,每年给予50万建设经费支持,各单位应给予不低于1:1配套经费,建立专账,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在人才招引、柔性引进人才、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区域诊疗中心建设工作,认真抓好区域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的规划与落实。为确保区域诊疗中心建设项目取得实效,各单位须每季度上报区域诊疗中心建设工作进度,并纳入院长例会汇报内容,我局进行督查与通报,对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并进行经验交流分享,对建设不力的将通报批评或取消资格。

附件:余杭区区域诊疗中心建设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余杭区区域诊疗中心建设名单

经各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经研究,决定持续建设区域诊疗中心,具体名单如下:

一、第一批区域诊疗中心(3个)

1.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呼吸科诊疗中心(一级)

2.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泌尿外科诊疗中心(二级)

3.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心脑血管疾病诊疗中心(二级)

二、第二批区域诊疗中心(4个)

1.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骨科诊疗中心(二级)

2.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消化病诊疗中心(二级)

3.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疝与血管疾病诊疗中心(二级)

4.余杭区良渚医院:创伤诊疗中心(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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