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校企联合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余科〔2019〕25号),经审核并综合考量承担企业研发条件与能力、合作高校院所水平、研究院建设水平等,拟认定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校企联合研究院等5家余杭区校企联合研究院,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余杭区科技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余杭区科技局科技研发与产学研合作科,88729950、88729952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4号楼2107室


附件:2021年拟认定余杭区校企联合研究院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2021年拟认定余杭区校企联合研究院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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