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7号)、《余杭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余杭区财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如下:

序号

事   项

组织承办科室

备注

1

关于印发《余杭区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政监督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