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街道华坞区块建筑物拆除项目补充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1-10-18 19:22

余杭街道华坞区块建筑物拆除项目补充招标文件

1、本项目门、窗、电线等装修附属物(具体以现场为准)由中标单位处理,根据评估报告,评估残值为353778元,指投标人需支付给招标人的金额,凡高于或低于此报价的作废标处理,本项目所涉及装修附属物的拆除费、运输费及所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拆除物归中标单位所有,由中标单位处置。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支付给招标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调整为:地址:临平区五洲路26号东部科创园2幢506开标室,时间:2021年10月2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及时间同上。

3、原招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调整,详见附件:

 

附件:

承诺书

致:杭州余杭农林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如下:

1、在房屋拆除施工进场前签订合同接到开工报告后进场施工。在遇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市政管道、易燃易爆及沿交通要道等施工前,需报主管部门批准。

2、房屋拆除后,场地平整至原有自然标高将建筑垃圾打碎至小块,并做好钢筋等含铁残值的打包工作(钢筋包需满足装车条件)

3、在施工进场前必须采取设置安全警示牌、围挡及警戒线等安全措施,由业主及监理单位核查,确准无误后中标单位方可进场施工。在拆除过程中注意文明、安全、环保施工,并做好安全防护保护措施,对于拆除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招标人可以概不承担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4、购买好所有员工的工伤保险和整体工程的保险业务。

5、本次拆除项目要求全过程机械拆除,如遇特殊情况需人工拆除的,需向业主及监理单位递交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该方案须经业主及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

6、本项目需设置围挡,我单位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设置,彩钢板围挡按64.69/米,脚手架绿布围挡按43.79/米,围挡高度2.5米,单价后期不作调整,按实结算。

7、我单位愿按评估残值353778元支付给招标人,处置门、窗、电线等装修附属物,具体以现场为准),所涉及装修附属物的拆除费、运输费及所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费用均由我方承担,我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支付给招标人,否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公告.pdf
补充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