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对2020年百丈镇仙岩溪综合整治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详见下表),根据《余杭区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规定》(余林水水字〔2015〕69号)有关规定,对裕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实行记分处理。因该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值达到41分,故责令裕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更换项目经理,并暂停该项目经理参与我区2021年的水利建筑市场活动。
特此公告!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涉及工程 | 存在问题 | 扣分 | 日期 |
2020年百丈镇仙岩溪综合整治工程 | 1、 不执行监理的整改意见(共8项,每项扣4分,总扣32分); | 公司企业及项目经理詹丽君分别扣35分。 | 2021.10.15 |
2、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扣2分); | |||
3、不按规定对建筑材料进行用前检验(扣1分)。 |
余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余杭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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