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35期),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1130417的包装饮用水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区临平街道刘九女水店销售的、杭州径山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3日向杭州余杭区临平街道刘九女水店送达编号为JKS21036213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购进146桶,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三)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1日向杭州径山饮品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JKS21036213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进行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生产260桶,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召回43桶,已自行销毁。
二、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1130400的包装饮用水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区塘栖镇立远饮用水店销售的、杭州峰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0日向杭州余杭区塘栖镇立远饮用水店送达编号为JKS21035816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购进100桶,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三)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2日向杭州峰谷饮品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JKS21035816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进行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110桶(含留样和自检8桶),自饮2桶,销售100桶,无库存,召回0桶。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