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将至,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发布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是选购食品,谨记安全。购买食品要到正规超市、商场、市场以及其他规范的食品销售点进行选购。前往商场、农贸市场采购食品时,应佩戴口罩,严格遵守商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购买食品时,要留心观察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查看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主动查验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切勿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选购冷链食品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徒手接触食品表面,做好外包装消毒和自我防护。
二是佳节就餐,文明理性。外出就餐应查看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提倡要养成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不讲排场、不浪费,公勺公筷记心中,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做抵制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的践行者和推动者,拒绝食用野味。
三是保健食品,科学购买。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不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不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对于疾病患者绝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
节日期间,广大市民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可随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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