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塑料污染治理,结合实际制定了《余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余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局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余杭区邮政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余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发改环资〔2020〕3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意见》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计划,以垃圾源头减量、塑料污染有效控制为目标,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长久巩固维持治理效果,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高水平推进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到2021年底,完成余杭区“无废城市”建设,打造生态循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数字智慧、多方共治的“无废余杭”。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3年底,我区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塑料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底,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源头减量
1.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强化执法监督,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管理的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禁止审批、核准、备案上述禁限范围内的塑料制品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海关余杭办事处、各平台、镇街)
2.开展不可降解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并有序实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书店、药店等重点场所以及餐饮外卖打包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不可降解塑料袋减量实施方案。倡导消费者自带环保袋或其他容器,鼓励推广可循环使用的“共享购物袋”,并在集贸市场等场所设置集中供应点,销售可降解塑料袋、非塑制品环保袋。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到2020年底,集贸市场全面禁止超薄、三无塑料袋进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3年底,建成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全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各平台、镇街)
3.开展一次性塑料餐具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餐饮行业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监管,制定并全面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实施方案。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公共机构先行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到2020年底,全区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3年,建成区餐饮外卖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盒;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全区餐饮堂食外卖领域。(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国资办、区教育局、各平台、镇街)
4.实施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宾馆、酒店行业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监督管理,制定并全面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实施方案。到2021年底,全区星级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亚运会前,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区文广旅体局、各平台、镇街)
5.实施快递塑料包装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政快件绿色包装规范》,开展快递业过度包装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并实施减量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区内企业使用瘦身胶带(宽度从60毫米降到45毫米的窄胶带)封装比例达90%;70%以上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推广应用循环中转袋、循环快递箱,使用率达到90%以上。建立快递包装回收机制,包装废弃物融入社会资源分类和回收体系,企业和末端网点周边绿色回收箱设置全覆盖。到2022年底,全区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3年底,全区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区邮政管理局、区商务局)
6.实施农膜减量专项整治行动。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农用地膜。农用地膜使用者应当按照产品标签标注的期限使用。加大农膜减量技术试验示范力度,推广使用可再生资源制成的新型地膜,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建立农膜销售、使用、回收记录制度。到2025年底,全区可降解地膜替代率达90%。(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各平台、镇街)
7.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制定并有序实施电商、外卖等新兴领域减量实施方案。加强平台企业和商场管理,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选择绿色替代产品,推行绿色供应链。复制推广菜鸟物流的切箱算法及可循环包装箱等绿色物流模式,鼓励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为重点,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管理局)
(二)加强回收利用处置
8.推进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全覆盖。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依法依规禁止随意堆放、倾倒,做到精准化投放、规范化运输。在楼宇、车站、集贸市场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可回收物容器等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提高收运频次。到2020年底,塑料废弃物分类投放和收集实现全覆盖。(区城管局、各平台、镇街)
9.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模化、规范化和产业化,着力培育规模大、技术强、网络密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骨干企业,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推进“虎哥回收”的“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年底前基本实现城市居住小区的全覆盖推进,同时探索延长可再生资源产业链,细化塑料废弃物分类,提高资源化价值和效率。大力推进两网融合回收体系,推动社区(农村)、物业、回收企业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到2020年底,废弃物回收网络覆盖90%的社区和60%的行政村,到2025年底,实现全覆盖。(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经信局、区邮政管理局)
10.创新塑料废弃物回收方式。强化产废者主体责任,引导包装生产企业、电商企业和快递企业主动与回收利用企业合作,建立“互联网+”平台与线下物流相结合的机制,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设施、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推动塑料废弃物回收途径多元化。推动快递、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建立包装容器逆向物流体系,通过积分、返现、抵现等形式,在校园、社区、商圈等设置快递包装物回收点、外卖餐盒回收设施,到2022年底,建成区快递网点包装物回收装置实现全覆盖。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进商超、进社区、进机关、进市场、就宾馆、进餐饮,签订塑料废品回收协议。(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邮政管理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各平台、镇街)
11.强化农药废弃包装物、农膜和渔网渔具回收。落实废弃包装物常态化、长效化回收处理机制,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处置率分别达80%、90%。探索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健全农膜生产企业、农膜销售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废旧农膜再利用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制定“以旧换新”激励机制,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纳入属地镇街其他垃圾回收系统。(区农业农村局、各平台、镇街)
(三)强化塑料污染治理
12.组织塑料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加强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开展水域塑料垃圾清理行动。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环节的污染防治。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水局、杭州市港航行政执法队余杭执法大队、各平台、镇街)
13.严格执法监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塑料污染线索举报、发现与执法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对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依法严厉查处污染环境问题。全面开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按照国家规定的禁限期限,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经行业管理部门认定后纳入公共信用管理平台。开展垃圾分类执法,依法查处随意堆放、倾倒垃圾等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污染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应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配合其依法立案查处,并通过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水局、杭州市港航行政执法队余杭执法大队、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邮政管理局、区发改局)
14.探索数字化监管。依托市级数字化监管平台,探索建立覆盖塑料污染源产生、运输、处置等重点环节信息化监测体系,加强环境监管,推行非接触、智慧化监管模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局域网系统,加强再生资源回收量、回收品种等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完善生活垃圾全流程信息化监管,积极探索纳入城市大脑,推进全过程管理。(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城管局)
(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15.组织专题宣传。结合生活垃圾分类、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在学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社区、地铁、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大流量区域,多种形式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题宣传,提高公众塑料污染治理意识和理念,引导公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主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抵制过度包装。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科普宣传,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加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生活的宣传教育。(区委宣传部、各平台、镇街)
16.实施绿色亚运行动方案。根据“绿色、智能、节俭、文明”的办赛理念,结合亚运城市行动计划,制定并全面实施绿色亚运行动方案,推出系列绿色产品,在场馆、酒店等领域,全面推广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布袋、纸袋等替代产品,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树立绿色典型、普及绿色知识、宣传绿色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区发改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17.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垃圾分类进校园专项行动,采用课题教育、主题讲座、课外实践等多种方式,将塑料污染治理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幼儿园日常教育内容和社会实践内容,引导青少年树牢生态责任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区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建立健全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估体系,细化工作计划和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全力推进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二)强化督查考核。实施塑料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由各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相关督查内容纳入美丽杭州、垃圾分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星级市场、绿色饭店、文明机关、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各类考核和评定活动。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相关平台、镇街和部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三)严格执行落实。严格执行国家塑料制品禁限目录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导则,对不合规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不予审批落地,加强区内不合规塑料制品项目管控。严格执行再生塑料质量控制标准,规范再生塑料用途。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并建立通报制度。加大对废塑料回收利用过程的环境监管,避免有毒有害塑料制品流通入市。健全完善检验检测能力和制度,提升监督检查水平。
(四)完善政策支撑。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对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绿色包装的研发生产以及专业化智能投放运营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可降解塑料材料和制品产业化示范项目,强化可循环、可降解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积极支持可降解材料和产品生产骨干企业扩能项目列入省、市、区重点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可降解塑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和推广应用。争取一批国家新型绿色供应链建设、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废旧回收利用等示范试点,开展新型供应链架设和新产品新模式推广。支持专业化回收设施投放,消除设施进居民社区、地铁站、车站和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障碍。将符合绿色包装标准的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绿色包装的商品和物流服务,逐步将绿色包装作为政府招投标和采购的强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