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卫生健康系统中心工作,以让群众“好看病、看好病、少生病、更健康”为目标,坚持以大健康为主体、以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总体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机制,为“健康余杭”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一是深化“移动办事”服务。今年以来,办理各类审批许可事项共计19481件,其中网办掌办18690件,物理大厅791件,办理率实现95%。二是持续夯实“浙政钉”服务基础。持续推进“浙政钉”2.0单轨试点运行工作,激活用户数823人,激活率100%,日均活跃度95%以上,最高达98%,居各部门前列。三是做好机关内部跑改工作。局机关内部事项尤其是高频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在前期事项认领、完善办事指南及流程图等工作基础上,实现网上办全覆盖。我局7件内跑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同时积极在机关内部推广使用内跑系统,已办理内跑事项196件次,100%实现网上办理。四是不断深化审批领域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由审批制改为承诺制,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全市统一部署,2020年2月1日起,在我区范围取消诊所设置许可,实行备案制;开展受理职业病健康体检机构备案工作;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设置许可,目前全区7家区属医院和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互联网诊疗服务许可,民营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完成1家。五是做好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国考工作。对涉及共计102项网上办事指南,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落实整改,确保公开信息完善、准确,服务稳定可用;对杭州市卫生权利阳关运行信息系统、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第四类电子证照服务与医政审批一体化平台中的异常办件数据进行清理,做到清零;对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的46项许可类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跑零次占比、即办率全面提升至100%。六是积极完成“互联网+监管”国考工作。针对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委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开展的“互联网+监管”评估工作,我局共完成认领事项35项,认领率、清单编制率、覆盖率均为100%,及时率80%,圆满完成考核要求。七是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工作。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2020年底前,各部门、镇(街道)需完成国办发〔2019〕54号文件明确的26个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的公开发布工作。对照国家卫健委标准指引(共110条),梳理完成符合我区公开工作实际的标准目录102条。

(二)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牵头制定我区医疗卫生领域跑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委改革办(省跑改办)、省市卫健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 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就医体验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卫发〔2020〕21 号) 和《杭州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医疗机构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杭卫发〔2020〕67 号)要求,制定印发《余杭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大提升行动方案》。同时建立跑改数据省网络直报系统工作专班机制,对每月跑改填报做好指导及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全区跑改成绩处于全市领先。二是着力推进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大提升行动。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就医效率,努力使医疗健康服务朝着更人性的服务关怀、更全面的互联互通、更透彻的信息感知、更深入的智能化方向发展,打响“舒心就医”品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智慧停车更省心。6家区属医院实现智慧停车,车位开发率100%、周转率4.57。全部采用“先离场后付费”智能缴费方式,缩短收费排队时长;健康档案应用更普及。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57.35%,全市开放任务数最多。定点医疗机构医生诊间授权调取电子健康档案,取代传统纸质证历本,构建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费用结算更舒心。扎实落实城市大脑“舒心就医·最多付一次”目标任务,每周使用率保持在98%左右。实现智慧结算全面提档升级,全区门诊智慧结算达91.94%,病房智慧结算达93.79%;基层看病更方便。全区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预检分诊点、发热筛查诊室及传染病隔离观察室,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100%开设夜间门诊、开展门诊手术 、设立专家工作室,70%提供住院服务。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适时开展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切实履行法制机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制定下发《关于成立余杭区卫生健康局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余卫健〔2020〕51号),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同时,为加强法制建设能力,选送系统5名公职律师进行培训。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机制,明确办案人员、机构(科室)负责人、行政机关领导等各环节的审查审核职责,做到各环节职责落实到人。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主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重大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执法程序合法、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卫生健康决策的必经程序,保障群众知情、监督权,提高决策公信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等方面的作用。2020年涉及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余杭区关于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份。该事项已完成专家论证、政府门户网站事项目录公开、公开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四是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关于转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完成24个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不符合公平竞争相关政策文件。按照《杭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依法对行政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符合政策和法律要求,完成机关行政合同审查11件次。五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通过培训讲座、广场宣传等形式,为全社会提供卫生健康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各类法律服务。《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网络普法培训工作,共计6962人完成在线培训。六是强化法治培训、宣传。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传染病法律知识宣贯,坚持做到依法防控。加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贯彻落实,在全系统部署落实相关宣贯,努力做到学好、用好、落实好基本法,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能力;以重大执法监督活动等工作为内容,借助多种宣传平台载体,加强法治宣传。七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学习新干线和日常法律学习等各类涉法学习要求,健全法治学习制度,以制度促执行;下属单位班子坚持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习,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制度,培育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