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社会风险评估招标
补充公告
2021年1月15日于余杭小额交易网与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发布了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社会风险评估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中“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取得浙江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修改为: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浙江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二、原招标公告中“四、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修改为:
“四、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9日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已报名单位无需重新报名。
三、原招标公告中“五、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附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浙江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证书;”修改为:
“五、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的,需附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2、浙江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证书;”
四、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或是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公正条款或其它违法违规内容时,为保证招标文件的修改留出充足时间,请在2021年1月22日16:00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询问或递交质疑书。”修改为: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或是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公正条款或其它违法违规内容时,为保证招标文件的修改留出充足时间,请在2021年1月29日16:00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询问或递交质疑书。”
五、删除招标文件第15页“▲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要求。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原招标文件中与此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次修改为准。
特此补充!
杭州余杭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