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星都大道(星河南路至海宁界)工程
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余杭区星都大道(星河南路至海宁界)工程(下称“本项目”),已列入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02批次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的通知》余发改【2020】47号文,招标人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星都大道与星河南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向东延伸至迎宾路与S101省道(东西大道)交叉口,后利用现有S101省道(东西大道),终点至S101省道(东西大道)与东湖快速路交叉口,全长约3.6公里。
设计标准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标准,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为55米,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
项目总投资约为11.6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为4.4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勘测、评审、配合报批;(2)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分期报告和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3)开展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对相关其他专题的配合工作;(4)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等工作。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之日止。
2.4质量要求: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浙江省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1月26日 10 时00分,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恒新街5号北楼6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投标活动,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仅1人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查验投标人的杭州健康码、身份证及测量体温等,符合防控管理要求(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人员方可进入开标会议室参加开标投标活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余杭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
联 系 人:杨琳
电 话:0571-89281316
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北路586号603室
联 系 人:金增权
电 话:0571-86707851、18248502823
邮 箱:3766314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