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的来信来访来电;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2.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区或越级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

3.研究、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息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4.负责区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5.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和区长公开电话、网上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组织培训信访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人员,指导信访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7.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对有关信访责任单位领导干部和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建议。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839.7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3.87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统一政务投诉举报平台劳务外包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38.9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83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37.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02万元,占收入合计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3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02万元,占32.47%;项目支出1917.27万元,占67.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37.8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0.24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是:统一政务投诉举报平台劳务外包项目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7.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0.24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是:统一政务投诉举报平台劳务外包项目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7.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7.94万元,占48.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382.96万元,占48.73%;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99万元,占3.07%;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41.82万元,支出决算为283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经费的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79.28万元,支出决算为84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经费的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20.83万元,2019年决算为48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一政务投诉举报平台劳务外包项目经费的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8.02万元,2019年决算为4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访保障相关工作经费的减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2019年决算为138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93.69万元,2019年决算为8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经费的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2.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7.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决算数为0万元,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预算的88.6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占10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34万元,增长8.31%,主要原因是接待相关工作单位的工作交流、联合接访公务接待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度一致。

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度一致。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预算的88.60%。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工作单位的工作交流、联合接访公务接待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接待12批次,累计接待人次1,769人。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工作单位的工作交流、联合接访公务接待等支出。累计接待12批次,累计接待人次1,769人。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信访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39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区信访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信访维稳基金”、“信访工作业务培训费用”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信访维稳基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382.96万元,执行数为1382.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了全年工作,化解了大量信访矛盾,实现了年度工作目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情况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范畴,加强对申请使用经费的单位进行督查,确保合理用好每笔经费。

2.信访工作业务培训费用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7分。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7.81万元,完成预算的97.7%。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提升信访业务能力,保质保量完成了全年工作,实现了年度工作目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各部门信访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要多组织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水平。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余杭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信访维稳基金

主管部门

余杭区信访局

实施单位

余杭区信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000000

13829592.6

13829592.6

1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下拨部门、镇街信访稳定经费及三无镇街、先进单位等奖励;各种重要时期及处置突发性群众信访事件的工作支出;信访工作人员春节慰问金

下拨部门、镇街信访稳定经费及三无镇街、先进单位等奖励;各种重要时期及处置突发性群众信访事件的工作支出;信访工作人员春节慰问金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根据目标重点至少选填2个)

数量指标(至少选填1个)

宣传工作版面数

10

10

10

10


春节慰问金人数

24

24

20

20


质量指标

信访稳定经费发放率

应发尽发

上报23家发放23

30

30


社会效益

指标

宣传工作覆盖面

全区

全区

30

28


总分

100

98


 

余杭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信访工作业务培训费用

主管部门

余杭区信访局

实施单位

余杭区信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0000

80000

78135

10

97.7%

9.7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主要是组织区级部门、镇(街道)、村(社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重要时期根据任务组织部分区级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应及劝返及接访业务培训。

主要是组织区级部门、镇(街道)、村(社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重要时期根据任务组织部分区级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应及劝返及接访业务培训。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根据目标重点至少选填2个)

数量指标(至少选填1个)

培训次数

≥ 2

4

30

30


质量指标

培训覆盖面

考核单位

100%

30

30


社会效益

指标

提升信访业务能力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30

28


总分

100

97.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72万元,增长12.67%,主要原因是办公耗材等经费的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信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数据.pdf

信访局19决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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