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以及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将商务、盐业执法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负责本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和组织查处相关违法案件。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组织、协调全区反走私管理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交流和合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14.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商标执法,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负责开展药品零售和使用、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源性兴奋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16.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处置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杭州市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和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

纳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 杭州市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3. 杭州市余杭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

4. 杭州市余杭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

5. 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

二、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8,369.5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25.43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并入原发改物检分局、商务执法、知识产权等部分职能,机构人员增多,人员经费增加,工作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687.8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6,96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238.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26.09万元),占收入合计97.3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718.32万元,占收入合计2.59%;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4.94万元,占收入合计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59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49.52万元,占59.61%;项目支出11,147.84万元,占40.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156.9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86.16万元,增长28.88%。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并入原发改物检分局、商务执法、知识产权等部分职能,机构人员增多,人员经费增加,工作经费预算也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38.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31.86万元,增长29.85%。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并入原发改物检分局、商务执法、知识产权等部分职能,机构人员增多,工作经费支出也相应增加;另企业口预算新纳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较上年扩大了资金范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38.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508.48万元,占93.4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253.29万元,占0.9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0.13万元,占5.45%;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46.55万元,占0.17%;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408.61万元,支出决算为26,23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主要原因是部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存在零星结余。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50.93万元,支出决算为35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6.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2034.71万元,支出决算为 11845.0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人员公用经费有部分结余,另执法车辆车况较好,运行维护费用较省,还有部分剩余。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611万元,支出决算为 608.2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结算后零星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年初预算为656.34万元,支出决算为 620.8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4.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490万元,支出决算为411.4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3.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073.79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结算后零星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157.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结算后零星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80.5万元,支出决算为8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结算后零星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4.24万元,支出决算为7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3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7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898.04万元,支出决算为270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83.1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离岗,社保支出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4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1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4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其他工 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6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材料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3%。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68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区食药中心食品领域检测量增大,相应的检测试剂购买量及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费用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726.09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0.59万元,支出决算为72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费用。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0.59万元,支出决算为72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6%,决算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费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0.65万元,支出决算为305.76万元,完成预算的87.2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况较好车辆运维费用由结余,另来访接待人次较少,严格经费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占1.36%,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4.1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内工作安排,对意大利特色城镇进行调研,参加特色小镇合作项目推进活动,为全区特色产业园区布局积累经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2.85万元,占95.78%,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29.53万元,下降43.94%,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付了部分公务车购置尾款,较2018年支付金额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5万元,占2.86%,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2.11万元,下降58.0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4.16万元,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13.99万元,支出决算为292.85万元,完成预算的93.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车况较好没运行与维护费用较省,略有结余。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6.9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购置省局批准购置指标的29辆执法车辆的部分尾款;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8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执法、日常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8.75万元,完成预算的26.92%。主要用于接待各地来人考察网络监管和其他工作等支出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来访人次较上年有多减少,严格接待标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累计89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地来人考察网络监管和其他工作等支出等支出。接待890人次,106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6个,共涉及资金5808.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畜禽肉类中多药物残留快速筛查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为容。

本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食品安全专项及民生实事奖励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食品安全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8.40分,自评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2.3万元,执行数为914.14万元,完成预算的94.0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杭州市食品安全3570批次的考核任务;二是通过食品安全认知常识、法律知识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舆论氛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群众食品安全参与度不是很高,主要原因是互动形式不够多样,以后要多注意手段创新;二是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普及性还不够广泛,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法律宣贯任重而道远,以后要不断渗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创新与群众互动的方式方法注重提高群众参与度;二是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有针对性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普及相关知识。

民生实事工程奖励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农村家宴”创建20家;二是对每家“农村家宴”补助5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对农村聚会活动的食品安全的保障,但是安全保障没有终点,需要不断回访检查;二是群众满意度未达到100%,对群众的不满之处会积极探索解决方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日常检查与巡查,保证创建完成后家宴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积极听取群众意见,优化创建方案与细节,提高群众认可度。

余杭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专项


主管部门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72.30

972.30

914.14

10

94.02%

9.4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完成杭州市食品安全3570批次的考核任务。

目标2:通过食品安全认知常识、法律知识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舆论氛围;

目标1:2019年度实际检测4873个批次,顺利完成杭州市食品安全3570批次的考核任务。

目标2:通过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宣传、组织各类业务和监管能力培训后,食品安全群众参与度增强,相关法律普及型提高,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氛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根据目标重点至少选填2个)

数量指标(至少选填1个)

指标1:食品抽检批次

3570

4873

25

25



指标2:举行食品安全相关培训

3次

3次

20

20



指标3:食品安全相关报道

400篇

523篇

15

15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时效指标

指标1:







指标2:







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效益指标

(根据目标重点至少选填1个)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群众食品安全参与度

得到提高

一定程度提高

15

10

群众互动形式不够多样,以后要多注意手段创新


指标2:







……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普及性

知晓人群更多

一定程度提高平

15

9

食品安全法律宣贯任重而道远


指标2: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







指标2:







总分

100

88.4


备注:

一、指标分值要求:

预算执行率指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0分。

其中预算执行率指标 = 10分,产出指标 ≥ 50分,效益指标 ≥ 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分。(若为跨年度项目,则2019年度指标分值要求为:预算执行率指标 = 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分。)

二、指标数量要求:

(1)预算执行率指标 = 1个,产出指标 ≥ 2个(其中数量指标 ≥ 1个),效益指标 ≥ 1个。(若为跨年度项目,则2019年度指标数量要求为:预算执行率指标 = 1个,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3个。)

(2)若为民生类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个数 ≥ 1个。

(3)若为一次性项目(也即仅当年有的项目):时效指标个数 ≥ 1个。

 

余杭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民生实事工程奖励

主管部门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

100

100

1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积极探索打造“一站式”农村家宴“放心厨房”,鼓励我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有序推进,三年共创建60家“农村家宴”,2019年创建20家,每家奖励经费5万元。

 

1、完成“农村家宴”创建20家;

2、对每家“农村家宴”补助5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根据目标重点至少选填2个)

数量指标(至少选填1个)

指标1:完成创建

20家

20家

20

20


指标2:完成补助

100万元

100万元

20

20


……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时间

年底前

完成

10

10


指标2:






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效益指标

(根据目标重点至少选填1个)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农村聚会活动的食品安全

得到保障

得到保障

30

28

食品安全不容放松,需进一步提高

指标2:






……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指标2: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满意度

基本满意

满意

10

8

群众的满意是前进的方向,需继续努力

指标2:






总分

100

96


备注:

一、指标分值要求:

预算执行率指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0分。

其中预算执行率指标 = 10分,产出指标 ≥ 50分,效益指标 ≥ 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分。(若为跨年度项目,则2019年度指标分值要求为:预算执行率指标 = 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分。)

二、指标数量要求:

(1)预算执行率指标 = 1个,产出指标 ≥ 2个(其中数量指标 ≥ 1个),效益指标 ≥ 1个。(若为跨年度项目,则2019年度指标数量要求为:预算执行率指标 = 1个,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3个。)

(2)若为民生类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个数 ≥ 1个。

(3)若为一次性项目(也即仅当年有的项目):时效指标个数 ≥ 1个。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本年度未开展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无相关信息。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本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无相关信息。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3.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71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车况较好,车辆运行与维护费用有结余,厉行节约,节省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5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9.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7.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3.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4.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9%。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案执法和日常巡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因机构改革原杭州市余杭区物价局物价监督检查分局划入我局人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社保等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因机构改革原杭州市余杭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划入我局人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社保等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行政人员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人头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本单位办公大楼的物业费、日常修缮费、租赁费等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指本单位从事有关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指本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等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指本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 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 投诉中心,举办“12315” 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本单位信息化项目建设以及日常网络通讯维护、办公设备购置等专项业务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指本单位从事标准化、计量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本单位从事药品安全监管事务方面支出。

2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

2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上述项目以外本单位其他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建造检测大楼专项支出。

2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用于全区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品牌管理以及助力小微企业成长等事务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本单位在职人员社保单位缴纳方面的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指用于低散乱整治等相关工作专项支出。

 

2019年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部门决算公开表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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