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组织、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全面提升人才工作水平,为“未来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保障,特制定以下人才服务保障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围绕“争当西部富美排头兵、打造未来乡村实验区”的总体目标,以“党管人才”为总要求,把人才作为“未来乡村”建设重要内容,强化人才首位度,进一步完善我镇人才服务保障政策,形成引才、聚才、用才的社会合力,营造出有利于人才引进、成长、创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

二、实施范围    

(一)“未来乡村”建设人才

“未来乡村”建设人才主要包括服务于“未来乡村”建设的文创设计类、公益类、健康运动类、度假旅游类以及从事乡村建设相关行业的人才。

相关人才为非黄湖籍(含外国籍),在黄湖从事与“未来乡村”建设相关工作满一年以上。具体人才认定采取评分制,总分50分,根据评分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1、学历:大专学历计1分;本科计2分;硕士计3分;博士计5分。

2、职称:初级职称计1分;中级计2分;高级计3分。

3、未来乡村产业带头人(文创设计类、公益类、健康运动类、度假旅游类、智慧治理类,以及乡村职业经理人等)均计5分。每个企业最多1人可加分,一般为法人代表或者总负责人。

4、未来乡村智囊团成员(美学顾问、环境顾问、人才顾问、产业顾问等)均计3分。

5、工作年限:在黄湖镇从事未来乡村相关工作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的计5分;2-3年的计10分;3年以上的计15分。

6、每年工作时长:每年累计工作时长为3-6月的计5分;7-9月的计8分;10-12月的计10分。

7、企业赋分:A类企业和B类企业分别按照10分和6分的权重给企业人才进行评分。A类企业和B类企业的评定由镇产业准入评价小组根据企业营收、人才引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每年更新。

最终评分在20分以上(含)评定为初级人才;30分以上(含)评定为中级人才;40分以上(含)评定为高级人才。

上述人才提供相关材料,经镇人才工作小组认定后可享受相关政策。

(二)新录用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在黄湖工作并在余杭区新参保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黄湖籍回乡创业的大学生

毕业三年内回乡创业的黄湖籍高校毕业生

(四)黄湖镇农村实用型人才

在黄湖镇工作并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村专业型劳动者。主要包括种养殖技术能手、农民中高级技师、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非遗传承人、民宿(农家乐)的经营管理人才、优秀工匠、技术服务人才等。

(五)经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人才

上述人才中已享受市、区人才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本文件之政策。

三、服务保障政策 

(一)政策内容

1、“未来乡村”建设人才

①安家补贴

“未来乡村”建设人才在黄湖工作满一年,初级人才每人给予5000元安家补贴,中级每人10000元安家补贴,高级每人20000元安家补贴。

安家补贴分批发放,第一年发放总额的20%,第二年发放30%,第三年发放50%。

②租赁补贴

对符合“未来乡村”建设人才标准的,在黄湖工作期间,有住房租赁行为的,按照初级人才每月300元、中级人才每月500元、高级人才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实施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③住房保障

对于新入驻的“未来乡村”建设人才,如暂时没有合适住所的,在青年公寓提供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免费住宿。该政策在人才居住满一年后予以兑现。

④创新创业服务

符合“未来乡村三个文化”(生态文化、传统文化、农业文化)并且通过镇产业准入评审机制批准,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式经营满一年后,对其办公场地(所)租金给予30%的补助,补助以年为单位进行结算,最长不超过三年,合计最高不超过10万。

⑤健康服务

每年组织“未来乡村”建设人才到区级医院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费用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并在黄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康档案。

⑥教育保障

“未来乡村”建设人才子女有就学需求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优先安排在黄湖中心幼儿园以及黄湖小学和黄湖中学。

⑦消费优惠服务

每年发放一定限额的人才消费券,其中初级人才每人每年500元,中级人才每人每年1000元,高级人才每人每年2000元。人才消费券可在黄湖境内的民宿农家乐以及旅游景点和旅游项目使用。

⑧引才荐才奖励

对推荐项目落地我镇的个人(或单位),在项目正式落地并经营满一年后,对企业招录员工(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在5-10人(不含)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对企业招录员工在10-20人(不含)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0元;对企业招录员工在2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0元。

对推荐人才入驻我镇,且该人才在我镇工作满1年的个人(或单位),按照市级人才20000元、区级人才15000元、未来乡村高级人才10000元、中级人才8000元、初级人才5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经推荐落地我镇的项目负责人为“未来乡村”建设人才的,推荐人仅享受项目引进奖励。

⑨村民待遇

对于长期服务“未来乡村”建设的人才,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部分村民待遇。

2、新录用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①对于录用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首次在我区参保的用人单位,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②对于在黄湖境内就业满一年的首次在我区参保大学本科生,每人每年发放500元人才消费券;硕士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人才消费券,博士每人每年发放2000元人才消费券。

3、黄湖籍回乡创业的大学生

①毕业三年内的黄湖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创办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对其办公场地(所)租金给予30%的补助,补助以年为单位进行结算,最长不超过三年,合计最高不超过10万。

②对黄湖籍大学生回乡创办的企业,员工在10人(不含)-20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员工在20-50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员工在5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员工数以参保人数为准。

4、黄湖镇农村实用型人才

①每年组织农村实用型人才到区级医院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费用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并在黄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康档案。

②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人才消费券,人才消费券可在黄湖境内的民宿农家乐以及旅游景点和旅游项目使用。

③对于主动接受继续教育,并顺利毕业取得大专学历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取得本科学历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给予一次性补助8000元。该项按最高学历予以补助。

(二)申报要求

申报以上政策内容需一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并填写附件《黄湖镇人才服务保障申报表》。

1、共性材料:

①身份证明: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工作证明:与我镇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7年以内的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关于部分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延迟发放的特殊性,允许申请人提供该校出具的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作为替代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法人证明:由相应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提供相关协议证明。

⑤职业经理人证明:与政府部门签订的职业经理人合同,以及任职和年度考核材料。

⑥工作时长和工作年限:由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出具证明。

⑦职称证明:提供相应职称等级的证书证明。

个性材料:

①租赁补贴:在黄湖镇租赁住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申请表。

②住房保障:青年公寓租赁合同和租赁费用发票。

③创新创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场地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保障:人才子女就读于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新录用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在我区首次参保。

⑥黄湖籍回乡创业:提供在黄湖镇租赁办公场地(所)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申报聘用本地员工补助的,需提供企业员工在本单位的参保证明。

⑦引才荐才:相关市区级人才需通过市区级认定;未来乡村人才需经镇人才工作小组认定;引入的项目需在我镇正式落地,并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原因及复印件。

⑧村民待遇:提供近3年与我镇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⑨农村实用型人才:提供相应学历的学历证书。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确保本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等不实情况,一律撤销申报资格,并收回发放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申请人提交的与聘用单位有关的材料,由聘用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负责,如发现造假等不实情况,将该单位记入申报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申请人需配合黄湖镇政府积极申报市区级人才认定,除确实达不到申报条件的以外,申请人须通过补缺资料,完成市区级人才的申报认定后,根据实际情况享受以上政策。

四、有关要求

1、组织保障到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发挥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研究制定政策申领的具体经办流程、细化服务内容等,并落实专人加强同各类人才的对接联系,帮助解决申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缺资料。各村社和职能科室要积极配合,支持保障人才政策的落实。

2、政策执行到位。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落实人才申报认定的有关要求,严把资料申报、审核认定、公示公开三个重点环节,让政策执行的过程信息和结果信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形不变样。参与人才审核认定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审核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确保政策执行规范到位。

3、经费保障到位。将人才工作经费放到“未来乡村”建设经费中统一考虑,采取政府财政列支为主的保障方式。具体由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确保人才活动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切实为人才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该文件自发文之日起实行,试行期一年,由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黄湖镇人才服务保障申报表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委员会

2020年9月7日

黄委〔2020〕58号.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