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提升协调能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重大问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统一领导各类组织和基层治理。

    2.服务经济发展。指导企业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维护企业正当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指导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科技、人才、质量管理、节能降耗等工作;优化发展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负责做好统计工作。

    3.组织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组织实施辖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村(居)民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区教育、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落实就业、社保、医保、社会救助等相关领域的政策。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等各类活动。

    4.实施综合管理。负责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建设,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人口管理、消防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房地产管理、生态环境管理

    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田水利、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对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

    5.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和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和村(社)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6.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社)党组织在村(居)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负责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自治整体水平。

    7.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抓好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

    8.深化“ 最多跑一次 ”改革。做实街道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街道审批服务事项向公共服务中心集中,保障公共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整合集中到位、权限到位。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负责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进办公秩序、工作规范、服务形象,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与政府沟通渠道。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汇总)部门决算包括:街道本级决算、下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本级)

    2.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中心学校

    二、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2.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2943.8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32.70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流动人口管理、城市管理、垃圾分类等相关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943.8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004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040.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1.1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334.91万元,占收入合计1.02%;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567.99万元,占收入合计7.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94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0.09万元,占30.48%;项目支出22903.74万元,占69.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040.9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05.56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垃圾分类等相关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4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05.56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垃圾分类等相关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40.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27.82万元,占27.39%;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9699.07万元,占32.29%;科学技术(类)支出498.39万元,占1.6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0万元,占1.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0万元,占2%;卫生健康(类)支出633.16万元,占2.1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7983.5万元,占26.58%;农林水(类)支出1998.97万元,占6.65%;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4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 53.7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主要用于人大各项工作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 1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主要用于机关人大工作人员工资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60万元,支出决算为 214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25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主要用于机关各项工作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7%,主要用于财政审计各项工作开支。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1%,主要用于群团组织各项工作开支。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15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9%,主要用于党建各项工作支出。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5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人员工资及各项工作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427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8%,主要用于小学教育人员工资及各项工作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主要用于中学教育人员工资及各项工作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主要用于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人员工资及各项工作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主要用于产业政策补助及科学技术等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3%,主要用于文体宣传工作人员工资等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37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主要用于文体宣传相关工作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主要用于社保民政工作人员工资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95万元,支出决算为58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主要用于社会事务各项工作开支。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7%,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工资等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8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计生相关工作开支。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7%,主要用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助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建设事务工作人员工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8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建设相关工作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35万元,支出决算为302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相关联防城管防违控违交通工作站等队伍相关开支。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年初预算为630万元,支出决算为62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主要用于街道下属社区(城市及农村)运行经费开支。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8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2%,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建设相关工作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1%,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事务工作人员工资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0.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6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2.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36.78万元,完成预算的91.95%,2019年

    度“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

    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占37.58%,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7.18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街道下属学校组织开展的出国交流学校活动规模扩大,参加人数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占9.33%,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4.56万元,下降57.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燃料费、维护及保险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3万元,占53.09%,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66万元,下降11.9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完成预算的95.31%。主要用于街道下属学校组织开展的出国交流学习活动中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学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本年度车辆燃料费、维护及保险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本级公务用车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53万元,完成预算的88.77%。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等支出。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有所下降。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累计1,02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等支出。 接待1,020人次,10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仓前街道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共0个,未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85万元,下降9.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街道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运行经费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4.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9.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64%。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仓前街道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务活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人大各项工作开支。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为机关人大工作人员工资等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机关行政人员工资等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机关各项工作事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为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等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财政审计各项工作开支。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群团组织各项工作开支。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为党建各项工作支出。

    2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为学前教育人员工资及各项工作支出。

    2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为小学教育人员工资及各项工作支出。

    2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为中学教育人员工资及各项工作支出。

    26.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项):指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人员工资及各项工作支出。

    2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为产业政策补助及科学技术等支出。

    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为文体宣传工作人员工资等支出。

    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文体宣传相关工作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社保民政工作人员工资等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社会事务各项工作开支。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工资等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卫生健康计生相关工作开支。

    3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助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城市管理建设事务工作人员工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城市管理建设相关工作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为城市管理相关联防城管防违控违交通工作站等队伍相关开支。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指为街道下属社区(城市及农村)运行经费开支。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农业林业水利建设相关工作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为农业林业水利事务工作人员工资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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