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街道紫荆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对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的2.3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2.3 施工总工期: 120 日历天。
调整为:2.3 施工总工期: 90 日历天。
2、对招标文件中“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3.2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 … |
1.3.2 | 计划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 120 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
调整为: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 … |
1.3.2 | 计划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 90 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请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后,在线递交回执。
联系人:杭州余杭紫荆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方式:18069873511
招标代理机构:金信联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杭州余杭紫荆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0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