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六保”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坚定决心,也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任务。现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就保障困难群众、老年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民生需求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1.困难群众:截至2020年8月,全区共有低保对象6595户8661人、特困供养对象156户156人、低边家庭626户2169人。

2.老年人:我区是全省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区县之一。截至2020年6月底,全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3.4万人,占户籍人口19.7%,其中80周岁及以上人口3.4万人,占老年人口14.5%。

3.困境儿童:截至2020年8月,全区在册困境儿童1125人(其中在院孤儿47名,社会散居孤儿12人,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39人,重度残疾儿童352人,低保家庭儿童345人,低边家庭儿童296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罕见病和精神智力三四级儿童34人)

二、当前所做工作

(一)兜底救助方面。

1.强化部门联动,实现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坚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通过运用省大救助信息系统移动审批功能、实施线上核查、简化公示评议和入户调查等程序,及时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审批,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疫情期间正常运行。1-8月累计审批低保(低边、特困)申请575户997人、临时救助313户606人、“三个不让”救助金63户;及时发放各类救助金1.27亿元。按照省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启动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并在3-6月阶段性提高至2倍标准发放,今年已下发物价补贴共计1650.4373万元(共发放6个月,其中包含补发2019年10-12月),人均月补贴标准167元。此外,为困难群众增发了每人100元的消费补贴,共计111.79万元。

2.完善关爱机制,实现救助“零盲区”。我区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工作的通知》(余防指〔2020〕9号)、《关于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余防指办〔2020〕9号)等文件,指导部署全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同时,公布疫情期间生活无着的困难群众救助指引,开通24小时未成年人临时救助服务热线等多项举措,尽力确保对疫情期间陷入临时困境的老年人、儿童能及时发现并实施救助。针对医用物资紧缺问题,分两批向全区持证低保低边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对象、44处集中居住点老人以及孤寡、独居、空巢等特殊老人免费发放一次性普通口罩19万只。对暂时滞留、生活困难的外地人员,及时提供住宿、饮食等帮扶服务60人次,推荐就业4人次。全面排摸全区在余杭的湖北籍和在湖北的余杭籍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已实施临时救助3人次,推荐就业1人次。建立探访机制,及时、全面了解困难群众救助需求。1-8月,累计开展村社定期探访58992户次,镇街重点探访2223户,机关党员结对探访2016户,发现家庭情况变化并及时救助1006户次。

(二)养老服务方面。

1.持续优化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一是全面推进为老助餐服务工作。目前,全区共有集中配送餐中心11家,老年食堂56家,助餐服务点74家,日均助餐2.3万余人,占全区老年人口9.8%。二是实现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效覆盖。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镇街级综合性养老服务平台,同时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目前已覆盖18个镇街。三是加快推进照料中心建设。2020年计划新增25家示范型照料中心,目前已完成12家,力争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四是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出台了《余杭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对象、补助标准、实施程序等内容。目前已确定改造对象285户并完成方案审核,现已全面施工,预计9月底前全部完成.

2.持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老年群体养老服务保障的意见》(余民〔2020〕3号),将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保障覆盖面。目前,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24363人,占比10.4%,新政扩面后有望达到43000人左右,占比约18.7%。同时,针对特殊老年人入住我区养老机构的,按家庭经济状况给予每人每月1000-2000元的补助(一般家庭每人每月1000元、低边家庭每人每月1500元、低保家庭每人每月2000元)。此外,针对我区60周岁及以上且享受余杭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余杭户籍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老年人生活补贴及1200元的节日慰问金。

(三)保障困境儿童方面。

1.强化队伍,“余杭模式”实现全网覆盖。一是建立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三级服务网络。建立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形成了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一级对一级指导,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390人。二是建立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全国留守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将排查出的留守和困境儿童全部录入信息系统,逐个登记建档,并及时更新信息。

2.精准发力,“购买服务”实现重点保障。一是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关爱困境儿童”走访调查服务活动。目前,已累积入户调查约4900人次,填报困境儿童基本情况和需求调查表近4800份,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为下步开展个性化帮扶奠定了基础。二是从2017年起,我区开始实施添翼计划项目,与浙江康复医院合作,由专业康复师对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先后有39名儿童接受康复服务。

3.凝聚合力,“彩虹行动”实现社会参与。区社会福利中心通过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成立了首批由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个人)组成的“彩虹行动——助力困境儿童爱心联盟”,“爱心联盟”单位先后参与到了“六一”、暑期夏令营、困境儿童体检(临平片试点)、微心愿、新春联欢会、疫情期间关爱困境儿童等活动中,助推精准帮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特别在疫情期间,“爱心联盟”单位及时解决了我区部分困境儿童因网络、设备缺乏造成的“上网课”难问题,充分体现了“小善大爱”的余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