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我区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杭州市余杭区2020年度食品抽样检测计划》要求,全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8月,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抽检524批次,合格492批次,合格率93.89%;定性抽检36848批次,合格36844批次,合格率99.99%。

一、定量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抽检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18批次,合格16批次,不合格产品为余杭区良渚街道安溪村草莓种植户(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安溪村)种植的1批次草莓氯氰菊酯不合格,余杭区东湖街道屯里社区种植户(杭州余杭区东湖街道屯里社区)种植的1批次青菜百菌清不合格。食品流通环节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共317批次,合格310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绿惠超市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兴国路195号谛都科技城B座)销售的1批次大号沃柑丙溴磷不合格,杭州余杭新禹倡小芳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东湖北路店(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东湖北路486号20-24室)销售的1批次毛毛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合格,杭州余杭区南苑国明饮用水店(杭州余杭区南苑街道广和街8-8号)销售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马长霄食品店(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行宫塘新苑158号)销售的1批次千岛森山谷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杭州余杭区临平街道祝小娟食品店(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映荷街114号)销售的1批次千岛湖深山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杭州余杭良渚乔金礼副食品店(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良运家园48号)销售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冷冻食品交易市场正兴食品经营部(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冷冻食品交易市场D区22号)销售的1批次铭信鸭掌氧氟沙星不合格。餐饮服务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5类食品184批次,合格16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必发餐饮店(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良博路57号西侧2楼)的2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余杭区南苑街道肖费林餐饮店(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1室、201室)的1批次蛏子呋喃西林代谢物和14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余杭区东湖街道万鑫饭店(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邱山大街875号)的6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

对于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及时处置。

二、定性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单位的监督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自检1215批次,合格1215批次,合格率100%。各属地镇街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和农产品种植基地的定性抽检,共抽检2760批次,合格2760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畜牧尿样462批次,蔬菜2298批次。

食品流通环节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督促指导,全区农贸市场检测室自检各类食品31197批次,合格31194批次,合格率99.99%。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复核监测,流动检测车、检测箱对78家农贸市场、超市等开展定性抽检,共抽检蔬菜、豆制品等主要食品1676批次,合格1675批次,合格率99.94%。

三、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氯氰菊酯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快速的作用特点,对害虫以触杀和胃毒为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在草莓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07mg/kg。

(二)百菌清是一种广谱、保护性杀菌剂。百菌清没有内吸传导作用,在体表上有良好的黏着性,不易被雨水冲刷掉,因此药效期较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在青菜中最大残留限量为5mg/kg。

(三)丙溴磷是一种不对称有机磷杀虫剂。具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杀虫谱广,能防治棉花、蔬菜地有害昆虫和螨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在柑橘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

(四)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一种新型高效半合成抗生素杀虫剂,它具有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在普通白菜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

(六)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或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七)呋喃西林代谢物为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以上食品安全状况分析,仅供市民参考。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老百姓的餐桌上日益丰盛,有时吃不完难免有剩饭剩菜。为避免餐饮浪费现象,特做如下消费提示。

一是抵制餐饮浪费。在集体食堂进餐,用餐人员应按需、少量、多次取餐,尽量“光盘”;在外就餐时,餐厅服务人员应主动提醒顾客适量点餐,根据用餐人数给出建议,避免浪费,吃不完应打包带走;在家做饭应按需适量,避免剩饭剩菜。

二是剩饭剩菜不隔餐。剩饭剩菜可短时间存放在玻璃、陶瓷餐具或容器里。存放时间以不隔餐为宜,早上剩饭剩菜中午吃,中午的晚上吃,最好在5-6小时内吃完。叶类蔬菜不过夜。

三是选择贮存方式。热的食物不能放冰箱,需放凉至室温后再放入冰箱冷藏室。荤菜应尽量在餐后2小时内放入冰箱,以避免细菌在一些高蛋白、高脂肪的剩菜上繁殖,产生有害物质。

四是注意贮存温度。冷藏室温度应设在0-6℃之间,有利于减缓某些微生物的繁殖速度,降低食物中有害细菌过度生长或产生毒素的可能性。剩饭剩菜不推荐放在冷冻层保存。

五是再次食用要彻底加热。剩饭剩菜食用前,要看和闻,判断无异常后彻底加热再食用。特别是在夏秋季,如果食物色泽改变、有霉斑、发黏,或酸、臭等异味,说明已变质,不可再食用。

六是特殊人群勿食用。免疫力低下人群(如幼儿、老人等),应尽量避免食用剩饭剩菜。鉴于部分微生物(如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等)即使在冷藏条件下,也可能会大量繁殖,若食用剩饭剩菜出现恶心、呕吐及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就近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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