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余杭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余杭区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规定,请各镇街对7月发生在生产经营性场所的火灾进行调查(附件1)。如涉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履行不落实的,由相关镇街提出处理意见。请有关镇街自接到督办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联系人:钭池静;联系电话:0571-89260619)。调查报告参照模版(附件2)。
附件:1、7月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
2、火灾责任倒查报告(格式)
余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附件1
7月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 | |||
起火时间 | 起火地点 | 起火场所 | 火灾原因分类 |
2020-07-22 13:46:00 | 闲林街道闲兴路19号 | 丁戊类生产 | 生产作业类火灾-机械设备类故障-设备缺乏维护保养 |
2020-07-19 09:05:00 | 中泰街道浙建之江实验室西区建筑工地 | 营运性货车 | 生产作业类火灾-机械设备类故障-设备缺乏维护保养 |
2020-07-15 11:05:00 | 余杭区塘栖镇西河村新庄坝60号 | 餐饮场所 | 电气火灾-电器设备故障 |
2020-07-12 14:21:00 | 余杭区杭长高速径山服务区往湖州方向 | 营运性货车 | 生产作业类火灾-机械设备类故障-摩擦 |
2020-07-06 06:27:00 | 余杭区塘栖镇丁河村委后面 | 营运性货车 | 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等 |
备注:营运 性车辆火灾可不予上报责任倒查报告。
附件2
火灾责任倒查报告(格式)
一、火灾基本情况(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火灾损失等)
二、起火场所概况;
三、发现火灾经过和火灾扑救情况;
四、起火原因认定结论;
五、火灾责任倒查情况
(一)失火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火灾发生后灭火预案启动情况及火灾后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等;
(二)社区、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情况;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对失火单位、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情况;
(四)火灾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五)当地政府、部门吸取火灾教训,防止类似火灾发生采取的措施。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