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和《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兹有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日月歌舞厅向本局申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现向社会公示如下:

场所名称: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日月歌舞厅

场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安乐路202号

经营面积:273.87平方米

经济性质: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经 营 者:郑国良,性别:男,年龄:65,籍贯:浙江杭州

对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日月歌舞厅申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有下列情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20年8月18日至8月27日)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对反映的意见调查核实并予保密。

一、该场所离学校、医院、机关直线距离不足50米范围的;

二、该场所在居民住宅楼(院)内的;

三、经营者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不得申请的规定的;

四、认为有其它不能设立此场所的正当理由。

行政许可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0年8月24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口头、电话和传真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受理电话:  89263022 89167690  86233896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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