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德信九乔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命名“观湖之宸公寓”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公司在乔司街道开发的东至九华路(规划名),南至冯金街(规划名),西至河道,北至农垦路(规划名),用地项目为余政储出(2020)8号地块,用地面积为4311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6648.82平方米的居住区命名为“观湖之宸公寓”。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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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2510008X/2020-132666 | 文件编号 | 余民〔2020〕91号 |
责任部门 | 区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14:1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2510008X/2020-132666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件编号
余民〔2020〕91号
发布日期
2020-08-1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观湖之宸公寓”地名命名的批复
2020-08-17 14:15
杭州德信九乔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命名“观湖之宸公寓”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公司在乔司街道开发的东至九华路(规划名),南至冯金街(规划名),西至河道,北至农垦路(规划名),用地项目为余政储出(2020)8号地块,用地面积为4311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6648.82平方米的居住区命名为“观湖之宸公寓”。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