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余杭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余杭区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规定,请各镇街对6月发生在生产经营性场所的火灾进行调查(附件1)。如涉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履行不落实的,由相关镇街提出处理意见。请有关镇街自接到督办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联系人:钭池静;联系电话:0571-89260619)。调查报告参照模版(附件2)。


附件:1、6月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

2、火灾责任倒查报告(格式)


余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附件1

6月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

起火时间

起火地点

起火场所

火灾原因分类

2020-06-27 03:17:00

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西大道跟瓶仓大道交叉口

营运性货车

生产作业类火灾-机械设备类故障-摩擦

2020-06-15 04:39:00

余杭区良渚街道博园路果捷精品酒店

宾馆、招待所

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等

2020-06-01 18:20:00

余杭区仁和街道云会西南山东路7号

综合

电气火灾-电气线路故障-配电盘故障

















备注:营运 性车辆火灾可不予上报责任倒查报告。


附件2

火灾责任倒查报告(格式)


一、火灾基本情况(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火灾损失等)

二、起火场所概况;

三、发现火灾经过和火灾扑救情况;

四、起火原因认定结论;

五、火灾责任倒查情况

(一)失火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火灾发生后灭火预案启动情况及火灾后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等;

(二)社区、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情况;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对失火单位、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情况;

(四)火灾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五)当地政府、部门吸取火灾教训,防止类似火灾发生采取的措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