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自2019年7月22日至9月30日,对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党委书记吕复春、原党委书记钟湘君、镇长江新渊、原镇长吴建中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吕复春、钟湘君、江新渊、吴建中同志任职期间,较好履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主要体现在:

一是经济发展及地方财力水平保持平稳增长。2014至2018年度,全年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均保持平稳增长。

二是遗址保护相关工作成效显著。完成了遗产区的农居房立面改造、综合保护和环境整治等项目,配合完成遗址考古公园建设。

三是民生工作有序推进。1家幼儿园、2所小学建设项目完成并投入使用,2家幼儿园、1所小学开工建设,心脏康复基地、奇鹤卫生服务站等改建项目顺利完成,建设完成文化礼堂(家园)10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

1.收支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2018年有27106.35万元从财政暂存款调整为收入,上述资金未纳入镇财政收入预算报镇人大审议。

2.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瓶窑镇财政账存在挂账3年以上未清理的款项,其中暂付款科目共计3165.04万元;暂存款科目共计2318.10万元。

(二)内控管理方面

编外人员突破管控数。瓶窑镇编外人员管控数为327人,至2018年底,瓶窑镇实有编外人员共计356人,超管控数29人。

(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瓶窑镇政府未按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制定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项目建设岗位责任制度、中介机构比选委托制度、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制度、项目合同监督管理制度等项目建设内控管理制度。

2.部分项目资料管理不到位。未实行统一集中和专人管理,个别项目资料存在缺失。

(四)资产管理方面

1.部分资产未入账。截至2018年末,瓶窑镇政府尚有91处土地、房屋、车辆等资产只登记台账,未评估价值计入财务账。

2.部分资产未进行统一管理。瓶窑镇政府有2处土地资产由镇经发办管理、使用,租金收入放瓶窑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账户,涉及金额3.9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增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制度要求进行;严格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瓶窑镇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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